“有人认为违反工作纪律是小节,违反廉洁纪律、出现贪污腐败才是大问题。这种思想要不得,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履职尽责,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该做的工作要一丝不苟,该管的事要坚决管到位。”近期,河池市纪委监委宣布对一位党员的处分决定,并结合纪法条款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直指个别党员干部对纪法的错误认识,让“写在纸上的教训”成为对“纪法”的敬畏。
将“关起门来,一宣了之”的处分决定宣读形式,升级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已成为河池市纪委监委的常规动作。
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是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河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处分宣布作为系统工程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相融合,进一步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在提高规范性、做好思想引导、强化警示教育上持续发力,推进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延伸和深化。
河池市纪委监委认真执行《宣布处分决定工作规范(试行)》,坚持“凡处必宣”,从宣布主体、宣布流程、宣布内容细化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强化多部门协作。在宣布处分决定前,市纪委监委审理室注重与案件承办部门的衔接,提前沟通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身体状况,按照“一人一方案”原则,拟定详细完备的工作方案,视案件情况,确有必要的邀请案件查办部门派人员参加宣布。
为放大警示教育效果,该市纪委监委从市管领导干部典型违纪案件入手,由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相关地方和单位,将处分决定宣布范围扩大到案发单位全体人员,每名党委(党组)成员带头现场表态发言,切实破除干部“看客”心态。
近日,凤山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使其亲属重复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典型案例,随后将一纸党纪处分决定书送到了处分对象张某所在的中亭乡柏林村的党员大会上。村里50余名党员及群众代表聆听,零距离感受现场的严肃气氛。近年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将受处分村(居)干部的处分决定书送到“家门口”,把警示教育现场会开到基层,让更多基层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
处分宣布不仅是处理结果的告知,也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举措。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人文关怀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处分决定宣布全过程,与受处分人员家人沟通、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动向。把交心式谈话作为处分决定宣布的必备环节,宣布时结合受处分人员的成长、工作经历“面对面”交心谈话,引导受处分人员反思违纪错误、剖析思想根源、汲取沉痛教训,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同时,注重强化纪法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摆脱“一时犯错就终身抬不起头”的消极思想,鼓励其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宣布处分决定后,认真做好回访教育和以案促改后续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后续整改的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强化与各案件查办部门、派驻(出)机构的联动协同,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深入剖析典型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铲除腐败滋生土壤。通过一系列严实措施,让案件查办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处分决定宣布90人次,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打下扎实的基础。(河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