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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出五大知识产权事业建设目标

昨天,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我市未来三年的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

连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公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评定结果,明确我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福田区、南山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宝安区、龙岗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深圳高新区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工作方案》分三个部分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建设工作作出整体部署。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确立了“4+5”建设思路及目标,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跻身国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实现全覆盖、知识产权人才供给显著改善等五大主要建设目标,努力为创新发展营造更优环境。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了“五位一体”建设任务,提出以高水平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为统领,围绕打通知识产权“五大链条”,即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人文环境五个方面23项重点建设任务。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力争高质量建设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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