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电影学院一名学生导演赵某某及其艺考老师杜某某被多名学生举报存在性骚扰等问题,引发舆论关注。
9月21日晚,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传某高校学生赵某某(男,20岁)违法情况,经警方初步查明,赵某某涉嫌相关违法犯罪,目前该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于网民举报某艺考机构人员杜某某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警方正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随后,北京电影学院学工部发布公告称,学校将按照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学校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
9月22日中午,杜某某也被警方通报刑拘。目前,刑事案由并未披露。但有律师表示,刑拘意味着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或已掌握了部分证据。
学生导演被多人举报
一篇指控他人窃取自己私密照片的文章,没想到牵出了更多的犯罪内幕。9月16日,一篇名为《借出百度账号后,我被陌生人嫖了》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热转。
作者称自己是北电学生赵某某的朋友,两人于2019年的一次支教活动中认识。今年的5月,赵某某以测试下载为由向她借走了苹果手机的应用商店账号。9月14日,赵某某又以登录百度平台为由借走了她的百度账号。
文中称,出于还留存的一丝防备,当事人点开了手机上的百度网盘,却发现自己在百度云网盘的相册被翻阅,多张照片被下载。作者还提到,她在网盘上备份的照片约4万张,其中约20张照片带有私密性(未暴露隐私部位),均被下载。
作者放出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赵某某辩称,翻阅下载照片的行为系其朋友“刘某硕”所为。事件以“刘某硕”签署保证书收尾。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上述文章引发关注后,又有多名网友表达了类似的控诉,但矛头指向了赵某某本人,其被指控以“软件测试”为由向近200人借用网盘等账号,下载他人私密照片。
此外,针对赵某某的检举也走向升级。有网友发文称,赵某某从2019年至2022年期间,以拍摄作业为名,分别单独约了30多名从初三到大一的相识女性,至其私人住所拍摄大尺度视频。
该文称,赵某某要求她们穿泳装、超短裤、白衬衫、礼服裙等暴露的装扮,还称“越短越好”。期间,赵某某还实施了性骚扰行为。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被指控的赵某某系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2020级本科生,曾凭借导演的微电影《野草》在北京(国际)大学生影像展中获得最佳中学生作品奖。多名参与事件讨论的网友也提到,赵某某是大学生电影圈中小有名气的人物。
对此,北京电影学院学工部也通过官方公众号“青春背影”发布通报称,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和院系组成的专班认真开展调查。学校将根据调查认定的事实,依规依纪做出严肃处理。
9月21日晚,警方通报称,经初步查明,赵某某涉嫌相关违法犯罪,目前该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赵某某艺考老师也遭指控
赵某某被举报事件的发酵,进入到一名百万粉丝博主的视野里。这名博主自述也是该事件的受害者,但她想指控的另有其人。
9月19日,上述博主施子怡与另外两名学生实名举报知名艺考老师杜某某,称其在15年中多次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还致17岁女生辍学生育,并呼吁其他受害者参与发声。
该文称,杜某某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01级文学系本科,2018级文学系硕士,是《小鲤鱼历险记》的编剧之一,编导类艺考机构影路站台的校长。赵某某亦曾受训于该培训机构。
次日,施子怡又发出了一篇主题为21人控诉杜某某的文章。上述两篇文章都以自述体为主,文中还说到,“杜某某会对每个看中的女生进行肢体骚扰……强吻、搂抱、抚摸都是常有的事。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微博账号“影路站台艺考培训”关联公司为北京影路站台影视有限公司。企查查平台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陈昕,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0。
公众号“影路站台艺考培训”则显示,影路站台创立于2002年,一直以“规模小、成绩硬”著称,课程重点针对北京电影学院/中戏/中传/上戏/北师大等顶尖名校,五大名校通过率一直保持在50%以上。即使在疫情影响下的2020年艺考中,影路五大名校的通过率仍然高达57.5%以上。
该公众号关联的公司为北京影路站台影业有限公司,企查查平台显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样为陈昕,公司成立于2017年,已于2021年注销。中国新闻周刊尝试拨打陈昕及影路站台的联系电话,但均未有人接听。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至少到2020年4月,该公号还曾发布关于杜某某的文章。
被举报后,杜某某本人在其朋友圈中发布了声明,称“我在艺考中的教学方法的确很有争议,但也很有效果,因为天真单纯的考生在艺考中是没办法竞争过接触过成年人世界的考生的”。
9月22日中午,海淀公安发布通报,称警方经进一步调查举证,已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男,40岁)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或已掌握部分证据
据了解,刑事拘留是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前,具体的刑事案由暂未公布。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介绍称,刑拘意味着有犯罪事实需要侦查,且有证据表明,犯罪事实有证据支撑。
从多名当事人举报的情况看,赵某某和杜某某分别可能涉嫌什么犯罪,量刑如何?
就赵某某被网友指控的第一项行为,在谭敏涛看来,赵某某将大量他人的个人照片导到他自己的储存器,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若传播尺度较大的隐私照片,则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补充说,若其中有盈利行为,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他还表示,如果是尺度一般的照片,则要看对当事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根据《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牟利为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第二项指控,在谭敏涛看来,赵某某的行为可能涉嫌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他表示,行政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均有针对猥亵行为的处罚规定,“猥亵的行为是一个概括性的,具体的行为指向分为多种,比如说搂抱、亲吻、暴露性器官,或者是强行发生亲密的肢体接触等,猥亵多人系加重情节”。而在范辰看来,从举报情况来看,只有赵某某在拍摄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出格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对约拍视频的这些人进行性骚扰等等”。
根据规定,犯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则法定刑升格。
杜某某被多人指控的行为,性质无疑更恶劣。在上述两位律师看来,杜某某的行为或涉嫌强奸罪或强制猥亵罪。谭敏涛介绍称,如果行为过程中杜某某以口头威胁,比如说“考不上学”等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也涉嫌强奸。
范辰指出,虽然当事人举报的情况显示,杜某某犯罪的时间跨度较长,但或并不影响追溯时效。通常来说,法定最高刑是5年以下的,追诉期为5年;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他表示,强奸未成年人是强奸罪中的量刑加重情节,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管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因为发生的场地多数情况下都是些私密场所,时隔多年,证据也可能出现灭失的情况。”谭敏涛介绍称,刑事案件中对于客观证据的要求非常严格,但性犯罪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类,在一些情况下,定罪也可能主要依据口供。“如果存在多人指控,法院也会认为被害人的叙述有合理性,可能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即使构不上强奸罪,也可能以强制猥亵罪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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