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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口服药多款罕见病药,通过2022医保目录调整审查

9月6日至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示了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近期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按程序对有关药品进行了复核和结果修正。9月17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共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

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中,共343种药品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包括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等198种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与阿达木单抗注射液等145种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对比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中的344种药品,减少了1种西药——甲硝维参阴道膨胀栓。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从2020年第一次实行医保药品目录企业自主申报制起,国家医保局就对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给予高度重视,将“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作为申报条件之一,一批新冠治疗用药已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申报过程中,对于已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查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争取以合理价格正式纳入到医保目录。

7月,国家医保局曾表示,今年没有对罕见病药物设置“2017年1月1日后批准上市”申报医保目录的时间限制。早在今年启动医保目录谈判工作时,国家医保局就明确,医保目录会向罕见病患者、儿童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此次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中包含了多款罕见病药物,如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治疗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Ⅰ型戈谢氏病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Ⅰ型黏多糖贮积症的特效药注射用拉罗尼酶浓溶液、庞贝病治疗药物注射用阿糖苷酶α等。

国家医保局表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形式审查只是其中之一。通过形式审查,表明该药品有资格进入下一步的专家评审环节。只有顺利通过目录调整的所有环节,才能最终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如进展顺利,将于11月份公布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明年1月1日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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