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杨远柱办公室窗边,向外望去,是1500亩的水稻试验田。这是湖南长沙宁乡隆平高科种业科学院的关山研发基地。杨远柱担任种业科学院院长,他同时也是隆平高科副总裁、水稻首席专家。今年夏天,尽管面临高温的“烤”验,隆平高科的三个水稻主打品种隆两优、晶两优和玮两优都交出了耐高温的“高分答卷”,平均结实率超过80%。除此之外,隆平高科近年还研发出一系列抗稻瘟病、稻飞虱的新品种。
种子企业是现代种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去年7月,中央深改委审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时强调,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时隔一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提出必须把扶优企业作为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关键一招,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加快形成优势种业企业集群。
种子从实验室走向农户,要经历育繁推三个阶段。“育是核心,繁和推是关键,稳定的研发投入是保障,如何串珠成链实现育繁推一体化是难点。”杨远柱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想要做好这点,政府在继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扶优扶强的同时,也要扶专扶精,引导大部分中小种企发展成差异化、专业化的“专精特新”种子企业。
湖南长沙宁乡隆平高科种业科学院关山研发基地一隅。摄影/本刊记者牛荷
多数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
从技术角度,育种创新分为4个阶段:从1.0时代的农家育种到2.0时代的杂交育种,再到3.0时代的分子育种、4.0时代的“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育种。杨远柱说,国内一部分种业公司在做小规模的分子辅助育种,大部分基层农科院、科研院所仍以传统育种为主。隆平高科现处于3.0至4.0时代间,其中,分子育种技术已广泛用于水稻种质资源创新与品种培育,今年上半年种业科学院实验室分子检测样品量超35万份,检测数据点超过300万个。
杨远柱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12年前,隆平高科成立了生物技术实验室,先后引进了高通量基因分型仪等价值2000余万元的先进仪器设备200多台套,目前实验室面积已达到3000平方米,有4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研发人员28人。
隆平高科算国内为数不多的育繁推一体化,即育种、制种、推广一体化的企业,在全球十大种业企业中位居第九。从发达国家的种业发展来看,育种研发历经以科研院所为主、政企联合和以大型跨国种子企业为主的三个阶段。种业发达国家的研发主体已过渡到以企业为主,并经过兼并重组、跨国并购,形成诸如拜耳、科迪华等全球种业巨头。中国整体尚处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育种研发中各自承担角色的阶段。
2019年,《纽约时报》写道,就在50年前,美国大约有1000家小型和家庭作坊式的种子生产和和销售公司,到2009年,这个数字下降至不足100。由于过去几年来一系列的合并和收购,四家跨国巨头公司——科迪华、先正达、拜耳和巴斯夫,控制了全球60%的种子市场。
2011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即“种子8号文”,首次明确了企业的商业化育种主体、种业发展主体的地位。十多年间,中国种业企业取得了不小发展。
2016年,中国化工集团以430亿美元高价并购先正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海外的最大一笔收购,先正达是全球第三大种业公司。2017年,隆平高科和中信农业产业基金对美国陶氏益农公司在巴西特定玉米种子业务进行收购,并取得其巴西玉米种质资源库的使用权。
根据世界销量前20种企所属国家销售额占全球种业市场市值份额,计算不同国家企业竞争力指数,2020年中国种子企业竞争力指数排名世界第三。依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报告》(下简称《报告》),2020年中国农作物种业市值约1200亿元,是全球第二大种子市场。
但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在今年8月对《通知》的答记者问中提到,国内有两家全球前10强的农作物种业企业,但多数种子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依据《报告》,全国7372家种子企业涉及水稻、玉米、小麦、蔬菜等30多种作物相关业务,资产总规模2700多亿元,种子销售收入740多亿元。
先正达集团党委委员、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维波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说,目前,国内净资产10亿元以上的种企仅15家,真正具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种企也仅有100家左右。这样的现实下,大部分公司没有能力开展大规模研发,这是国内企业面临的最大痛点。
他进一步分析说,种业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一粒种子,从种质资源发掘到育种出来,一般需10年左右。宋维波认为,缺乏科研创新的企业,捕捉到行业高价值区域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袁少华是湖南一家种子公司的负责人,在这一行业里已30余年。他的公司是中国7372家种子企业中普通的一家,公司虽然只有水稻品种做自主研发,但研发费用一年也在300万元~400万元。他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说,种业是一个高科技属性行业,如果种企没有自己的核心资源、研发能力,靠等着购买科研人员的创新品种,难以持久和壮大。但由于种子利润低,研发投入高,小公司不得不以买代研。
袁少华说,1990年代末,国家经费投入不足,科研单位比较缺钱,相比之下,企业开出的待遇更有优势,能从科研机构挖到人才;如今,这种局面早已不同。他公司的水稻研发团队,都是2013年成立初期挖来的人才,平均年龄40岁左右。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各个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育种人员的工资都由国家发、科研经费由国家出,一些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收入的80%可以归属个人,一般的企业难以承担这么多投入。
2011年发布的“种子8号文”提出,公共研发机构退出商业化育种。2015年后,政府提出种业领域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指导,服务期间参与科研成果权益分配。袁少华说,当科研人员带着育种的创新成果去指导企业,企业投入研发的动力就更少。
即便像隆平高科这样已步入全球前十的种子企业,也与世界巨头有着不小差距。隆平高科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30日,其净资产为62亿元,拜耳的净资产超过8600亿元,体量是隆平高科的140倍。2021年,隆平高科营收35亿元,研发投入近3亿元,研发人员451人,同期拜耳种子业务收入超551亿元,农业业务研发投入达158亿元,研发人员7300人。
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占省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国际蔬菜花卉种子公司巨头日本坂田公司,已在全球设立超过20个蔬菜海外基地和育种中心,并形成了持续研发投入和人员投入的良性循环。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马淑萍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国外种业巨头之所以强大,在于其不但有较高的、持续的原始创新能力,还有综合配套的问题解决方案,涵盖整个种子产业链,因此市场占有率高。
隆平高科董秘陈光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很多种子公司往往由于生产和销售环节衔接得不紧密,育出的种子市场并不“买单”,导致大量堆积,企业需要自掏腰包存储种子。如果最后无法以种子的形式被销售出去,只能作为一般粮食销售,折损的差价也很高,以杂交水稻为例,前者一公斤售价几十元,后者一公斤仅两三元,1000公斤的差价高达上万元。
去年7月,《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发布后,农业农村部部署推进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当年11月,从全国7000多家种子企业中,初步筛选出70家,拟予重点支持,打造一批优势龙头企业。今年7月,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从3万余家种业企业中遴选出270家优势企业机构,着力构建“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的国家种业企业阵型,以实现从种业大国向种业强国的转变。“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安排不低于1000亿元的资金全力支持种业振兴。
关于商业化育种体系,2008年起,隆平高科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工厂化、分段式”商业化育种模式,之后逐步完善。这一模式中,要选育并推出一个品种,需要调动整个种业科学院的力量,成果和所有人挂钩。“如果科研人员育出的品种,市场不接受,就等于白费力气。”杨远柱说,隆平高科下属的产业化主体开发种业科学院的品种,需按照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知识产权费,作为隆平高科的科研基金。其中一部分作为科研人员绩效,既带动了企业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又符合了育种创新的市场与产业导向。
陈光尧认为,对于市场规模较小、商业化价值不高的作物品种而言,很多企业和科研院校都缺乏育种动力。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宗绪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相比玉米等主要作物,豌豆、蚕豆等小杂粮作物的市场生存状态比较艰难。“干蚕豆和干豌豆正面临农民不种、种子公司不愿经营的窘境,整个产业链被国际市场‘卡脖子’,国内主要集中在生产、培育鲜食蚕豆和豌豆上。”宗绪晓说。
陈光尧认为,发布阵型企业名单的目标导向非常好,未来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些资源、人才集聚起来向企业靠拢。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国内种子企业缺乏原始创新,一方面是整体实力较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国家一度对于种子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种子行业存在众所周知的潜规则——育种不如买种,买种不如偷种,偷种不如套牌。”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佟屏亚在《2021年中国玉米种子市场形势评述》中提到,中国玉米育种的主体除了科研院所,还有难以计数的民间个体户。育种门槛太低,搜几份材料、租几亩地就可以支摊起灶搞起杂交育种,一两年、两三年就能鼓捣出好多个高仿甚至是“比瓢画葫芦”的亲本组合,产量、适应性方面可与真品种媲美的“新品种”。
山西永济市虞乡农场小麦繁育基地,数百名农民拔除混杂小麦田内的杂草、杂穗和劣株确保种子纯度。图/视觉中国
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民事案件共计781件,年结案量从2016年的66件上升到2020年的252件,其中85%以上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主要涉及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超七成案件品种权人胜诉。
套牌,通俗来讲,即该种子的整套审定文件等证照类手续都是自己的,但袋子里装的是其他公司的种子。佟屏亚在前述文章中指出,现在审定品种多,经销种子门店也多,玉米主产区每个县经销商少则三五百家,多则上千家,所经销品种名副其实的也就二三十个,有些严重地区70%是套牌品种,实质造成的危害已经波及整个种子产业的方方面面。
据国家裁判文书披露,2020年5月,隆平高科下属的湖南亚华种业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在三亚市崖州区发现张某利用“隆科638S”母本繁育隆两优水稻品种。作为“隆科638S”的品种权人,亚华科学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检测和鉴定结果显示,涉案侵权种子样品为“隆两优1377”,与“隆科638S”存在亲缘关系。
“我们的要求很低,只要终止侵权就行,但这一点都很难办到。”杨远柱说,侵权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是取样难;二是执行难,大多数案件最终以协调的方式解决。
新疆农业科学院综合试验场加工番茄育种试验基地,技术工人在往苗床上摆放番茄穴盘。图/视觉中国
按照目前规定的程序,鉴定种子是否侵权,要先取证,再拿到田间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做DUS鉴定(植物新品种测试)。而DUS的测试方法仍然采用田间种植鉴定,将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在相同生长条件下,从植物的种子、幼苗、成熟期等各个阶段对多个质量性状、数量性状及抗病性等作出观察记载,并与近似品种进行比较。一般要经过2~3年的重复观察,才能作出最终评价。之后,如果发现的确有侵权,才能拿着第三方出具结果去法院起诉。
陈光尧认为,套牌种子难以解决的深层原因在于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亟需法律层面的制约。
今年3月1日,最新修改的《种子法》正式施行,这是《种子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经过的第四次修改。修改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做了三方面调整:扩大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规定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提高了惩罚性赔偿的最高倍数和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EDV,即对原始品种进行简单修饰后育成的衍生品种。
“这次修改的最大亮点是建立了EDV制度,明确修饰改良他人的育种成果形成的派生品种在商业化利用时,需要征得原始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并支付使用费。”宋维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以《种子法》出台为标志,中国种业2000年正式走向市场化,一共22年。相较过往出台的很多政策,EDV制度是一个里程碑,因为其明确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层级。
“EDV制度能提高竞争壁垒和行业集中度,提高企业原始创新的动力。”在宋维波看来,EDV制度出台前,国内的同质化产品越来越多,进而导致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和过度竞争,行业很难进步。
不过,由于刚立法半年,配套政策落地还存在一定时间周期。但在宋维波看来,在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未来套牌问题一定会改变,“现在这种现象已经在减少。”宋维波说。今年3月3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有2个案例对侵权方的罚款数额均高达300万元。
马淑萍表示,EDV鉴定应有一定的技术支撑和标准规范。目前水稻作物中,相关的技术鉴定和标准规范已经在推进,而其他作物中有待完善。
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水稻种子基地的秧苗。图/中新
值得注意的是,4月24日,农业农村部启动上线全球首个农作物品种DNA指纹库公共平台。目前,已有玉米、水稻、小麦、向日葵等作物1.6万个品种的指纹数据入库。DNA指纹检测,即通过利用分子标记构建品种特异指纹,鉴定品种真实性。“这种方法目前已成为国内外用于品种管理、鉴定、维权的重要技术手段。”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赵久然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去年,《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审议通过后,以长期困扰中国种子市场的知识产权问题为例,该行动方案中提及,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为期半年的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基地、企业、市场“三道关”,严打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同时,针对近几年出现的品种同质化严重问题,2021年,农业农村部新修订实施了国家级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大幅提高品种入市门槛。2022年,通过国家初复审的水稻品种比去年减少了239个,降幅达35.3%。
北京大学教授、现代农学院院长刘春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中国科研工作者和企业要有专利保护意识,对一些关键基因、关键性状、关键品种要申请保护。种权保护和打假力度一定要强,只有这样,国家的种业地位才有保障。
种子“落地”
制种绕不开土地流转。《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近年来,土地流转已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简单来说,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在保留承包权的前提下,将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
今年54岁的梁红是河南省南阳市某村的一名村民,她目前在当地经营着30亩地,其中20亩地是花1万元/年的价格从其他农民那里流转过来。梁红注意到,去年开始,村里土地流转的数量越来越多。据她了解,目前村里耕地面积一共3622亩,已经流转出去1200多亩,占比超过三成。剩下的2000多亩地,还是当地老一辈的农民在种。
“以前村上的农民大多种玉米、花生,现在很多农户都种起了高粱。”梁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之所以出现这个变化,是因为有酒厂需要大量的高粱作物制酒,种高粱更赚钱,使得村上的部分土地被流转。
“无论是大田作物,还是蔬菜水果,目前的种子和种子基地都不缺乏,有时甚至供大于求。”马淑萍说,现在种子基地的重点在于秩序维护上,比如现阶段出现了“抢基地”和种子基地种子资源流失问题。
“这两年每年都有很多外来的企业或个人竞争耕地,有些出价800元/亩,且这种流转一般都需要上千亩耕地。”梁红说,村上的土地流转价格现在已经涨到500元/亩。两年前,一亩地流转价格还不足100元。
“对种子企业来说,土地流转的成本过高。应该尽量把土地流转的价格稳定下来。”马淑萍表示,她前段时间到贵州了解到,当地水稻种子基地目前的流转价格600元/亩左右,而制种大省甘肃玉米制种成本已经升至3000元/亩以上。
甘肃张掖市,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张掖分公司的玉米种子加工生产线。图/视觉中国
前几年,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李自超曾去参观过美国一家种植15000亩水稻的农场。李自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去的时候正逢农场主驾驶联合收割机收获稻谷,整个过程就包括农场主在内的4人参与。在机械化作业背景下,美国土地大规模种植不需要额外支付土地流转的费用,土地的成本相对可控,一亩地就能赚100美元。
“国外的这种大规模农场经营和国内通过土地流转实现的大规模种植不同,前者没有土地流转成本,后者则是通过将分散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需要支付土地成本费用。”马淑萍说,核心问题是中国人口多、耕地少,人均占有耕地资源和淡水资源都少,而这些客观条件很难改变。
大部分企业沿用一年一签的委托制种模式。种子本身存在周期性,企业会根据当年市场行情打造长期固定的基地。隆平高科大部分基地是基于“公司+农户”或“公司+公司”的合作方式,前者是隆平高科直接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后者是一些小公司将大面积土地流转到位后,再开展合作。
“制种基地不会轻易更换,一是土地流转成本高;二是种子资源也存在流失的风险;三是还需要花费时间精力重新培训当地农户。”中蔬种业总经理黄新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蔬菜由于自身特性,机械化操作并不容易,仍需要大量人工参与。目前市面上流通的蔬菜种类上百种,同一种蔬菜品类里面又包含几百个蔬菜品种,生产、播种等程序各不相同,一般推广品种时,仅培训农户适应制种这个环节一般就要花费3年以上时间。具体生产环节,一般会选择和当地生产公司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一边是土地不够用,另一边则是大面积土地在被“撂荒”。这种现象在全国最大的玉米制种基地——甘肃,也不例外。据2021年8月发布的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甘肃共有耕地7814.21万亩,其中具备整治条件的撂荒地面积约550万亩。2020年到2021年,该省已整治撂荒地350万亩。
李自超说,中国大多是小农户耕种模式,随着人口流动和经济发展,现在很多农村年轻人,并不需要通过种地养活自己,“将土地流转出去是个大趋势,这样才能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机械化生产,也能减少土地撂荒”。
在宋维波看来,好的品种应有良种良法配套,即根据品种的生长发育特性,采取相应种植方法,达到高产、稳产、高效的目的。因此,除了推广销售,更重要的是做好植物营养、化肥、植保等配套服务,这样才能让种子最终“落地”,释放种子的潜能。
需要怎样的产业链?
目前,国内大部分种业科技资源和人才仍在科研院所。“在新品种的市场推广上还要依靠种业公司的力量。”中国科学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刘耀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从1986年算起,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赵久然从事玉米育种36年,团队培育出京科968、农科玉368、农科糯336等超过100个玉米品种,“十三五”以来累计推广种植超3亿亩。“京科968从2001年开始种质资源鉴选,到2011年通过国家审定,耗时10年,最终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花了10年,耗时漫长。”赵久然说。2012年开始,赵久然团队开始和中种集团、登海种业等7家企业先后组建了联合体共同推广京科968。他的团队提供原种亲本、制种和配套栽培技术,企业负责种子生产和示范推广。
“整体上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相对于前些年来说更积极了。”杨远柱表示,目前隆平高科与品种创新前端的很多科研机构与高校都有紧密合作,通过有效地利用科研院所与高校的育种基础研究成果和优良的种质资源,加快了公司的商业化育种发展。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副院长万建民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现代化的生物育种需要链条式的创新,需要从种质资源到产品一体化推进,国内需要这样有创新能力的公司。
在宋维波看来,国内在商业化育种体系领域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提高研发创新效率。很多种子产品仍处于追赶国外的状态。追赶速度,除了与资源和技术相关,很大程度上受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容易被很多人忽视的是,当设定追赶目标时,这些国际巨头也在往前走,而且走得更快。
“种子企业之于整个产业循环,相当于‘发动机’之于汽车。”刘耀光说,未来一段时间,国内种业企业也会通过并购、合并等方式逐渐走向集中化,小公司的数量会适当减少。“但并购不是所有种子企业的必由之路,也应该考虑到并购之后如何兼容和优化,实现‘1+1>2’的效果。”马淑萍表示。宋维波分析说,考虑到不同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定位和竞争优势不同,不同企业间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的合作,实现从竞争到竞合的转变。
在育种创新体系上,国内正在更大力度推进相关改革。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加快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实行“揭榜挂帅”“部省联动”等制度,开展长周期研发项目试点。“揭榜挂帅”即企业或者实验室提出要攻克的种业难题,然后吸引有相应能力的科研单位来完成特定任务。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广东、四川、山东、浙江、河南、江苏等全国多个省筹划建设本地的种业集团。
今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原农谷”建设方案》。该方案的发展目标提到,到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的种业创新平台;打造小麦、玉米等优势作物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培育1家全国十强种业企业并实现上市,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以上,培育3~5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据《河南日报》8月15日报道,《河南省种业集团筹建方案》前期已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将在中原农谷挂牌。
8月18日,浙江省种业集团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揭牌成立。该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由省属唯一涉农企业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据了解,浙江省种业集团将围绕浙江种业发展特色,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科技型、创新型、战略型、产业型种业发展平台。
陈光尧说,对于整个种业产业链来说,从种质资源收集开始,到人才、资金、品种、参与的企业、市场份额等都要集中化,减少重复投入。在陈光尧看来,现在的核心问题是,重复性投入较多。省级、市级、县级都投入科研经费,而每个层级都去做科研育种创新的意义不大,县级单位应更适合做当地农艺、营销推广和农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各个省份成立的大型种业集团应尽快和大型阵型企业的现有资源进行融合,避免在设备、人员、资源等方面重复投入。”陈光尧说。
多名国内育种专家和资深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育繁推一体化”是种业做优做强的必由之路,但也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需如此。在马淑萍看来,不同企业的发展模式不一样,聚焦的主要作物也不同。有的企业属于综合型,有的企业属于专业型。政策的扶持还应该思考如何让不同类型企业有侧重地发展,分类指导,避免都去推进育繁推一体化。
(文中梁红、袁少华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