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至31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陈丰林率调研组到黄石,就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开展调研。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姜蕾,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省法院信息管理处副处长余乐,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朱咸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新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恒明等陪同调研。
在铁山区汪仁法庭调研
在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法庭调研
在大冶市罗家桥法庭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汪仁法庭、工业园区法庭和罗家桥法庭诉讼服务站、审判庭、调解室、生活区等,详细了解了法庭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诉讼服务、案件审理、信息化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等内容,并与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党委政府相关领导、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
陈丰林对黄石两级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和贯彻落实《决定》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凝聚思想共识、拓展法庭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陈丰林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切实提升《决定》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凝聚各界思想共识,在人民法庭基础建设、经费保障、多元解纷等方面争取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确保《决定》落到实处。要立足职能定位,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定分止争,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创新推进在线庭审,优化司法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要加强队伍建设,对标《决定》具体要求,关心关爱法庭干警,完善法庭干警轮岗交流机制,采取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强法庭队伍和人才建设。要融入社会治理,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式、新渠道,打造品牌特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共治共建共享的新需求,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