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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启波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8月2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启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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