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8月26日上午,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宣布了本轮巡视任务分工。
经省委同意,本轮巡视共派出10个巡视组,对26户省属企业和金融单位、1个省直单位、1所高职高专院校等28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巡视驻点时间为2个月左右,各巡视组9月5日前进驻,11月15日前撤点。巡视任务分工如下: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省国资委党委、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徽商职业学院党委。
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
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吴延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