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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 规范农村“小微权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办公费、水电费、工程项目费和租赁收入等,小到几元的支出,大到几十万元的工程款,村里花的每一分钱,办理的每一个低保对象,在党员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清清楚楚,我们大伙心里也都明明白白。”日前,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村民廖老伯看到村级财务公开栏里最近一个月的台账内容,感慨地说。

崇山村是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该村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切入点,对村干部履职内容进行“清单式”梳理,初步制定了村委财务开支、村级项目建设、农村宅基地审批、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等“小微权力”清单33项、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16项,按照村级事务办理步骤制成流程图,并将清单内容上墙公开,为村干部照单履职提供遵循,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干部是否规范用权,村民对照清单一看便知。

崇山村村委运用“出租+土地入股”的模式,以村民为股东形式,开发崇山旅游公司,流转房屋23栋、流转土地1058亩,让村民既是房东又是股东,实现了传统农业和现代乡村旅游业的高度融合。在此期间,村务监督委员会聚焦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农旅公司的决策落实、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廉洁风险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进监督,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乡纪委汇报,并跟踪督办。村务监督委员“清单式”跟进监督,让村集体经济“向阳生长”。2021年崇山村村集体收入达24.5万元,该村也从一个落后的贫困村华丽转变为一个生态、富裕、文明、和谐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是桂林市创建清廉广西示范村中的其中一个。目前,该市已推荐平乐县桥亭乡显堆村、灵川县大圩镇秦岸村等8个行政村作为清廉广西示范村。

规范权力运行是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乡村振兴村级建设项目监督列入清廉乡村建设重要内容,紧盯权力制度,打出管好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的组合拳,全力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村级纪检委员1523名,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衔接配合。

桂林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及民生领域各职能部门在权力行使中的薄弱点,出台《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坚持示范带动、试点先行、辐射全市的原则,全面推行“小微权力”监督向基层村队(社区)延伸。截止7月底,全市已确定清廉乡村市级试点46个。同时,该市积极推进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已在荔浦市、兴安、全州县等40个乡镇,建立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试点。

同时,各县(市、区)把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切入点,以监督机制规范化为抓手,为清廉乡村建设注入“廉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近日,平乐县纪委监委举办2022年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站站长培训班,精准帮助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站工作人员练就扎实内功,提升履职能力。该县出台《平乐县全面建设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站实施方案》,打造小微权力“监督岗哨”,做实基层监督,共同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县10个乡镇147个行政村(社区)已建立“小微权力”监督站。(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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