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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首次惠及事业单位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曾昭娴通讯员郝琳琳覃周辉)8月14日,上海交通大学三亚崖州湾深海科技研究院进口的一批实验用高速摄像机在海口海关所属三亚海关顺利通关放行,涉及货值99.3万元,减免税款12.9万元,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升级后首次惠及事业单位。

“我院进口这批‘零关税’设备将用于深海采矿车在复杂海底地形行进过程中与沉积物相互作用的动力特征研究等项目,享受‘零关税’政策后我们节省了进口环节的所有税款,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上海交通大学三亚崖州湾深海科技研究院副院长李欣说。

 2021年3月4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公布实施。截至今年7月,具有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进口资格单位共计175家,享惠企业49家,进口总货值约19亿元,减免税款约3.5亿元。主要享惠商品有集装箱起重机、客运架空索道、挤压造粒机等,已覆盖政策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等七大领域,对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聚集发挥积极作用,享惠主体涉及自贸港企业和事业单位。

今年2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增列旋转木马、秋千及其他游乐场娱乐设备等文体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设备,涉及8项税号商品。同时,享惠主体扩大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再添活力。

为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口海关为享惠主体“量体裁衣”重点帮扶,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主体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海口海关关税处处长林勇表示,海口海关始终高度重视“零关税”政策效应扩大工作,下一步将在继续做好政策宣讲和通关服务的同时,注意收集反馈企业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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