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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鹤庆县1例外地返回人员初筛阳性,轨迹公布

“鹤庆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鹤庆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指挥部通报,2022年8月13日,鹤庆县在对从外地返回人员开展主动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鹤庆县立即开展追踪调查,第一时间将李某某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紧急寻找相关接触人员,现将李某某在鹤庆期间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某活动轨迹

8月12日

13:20—15:15乘西藏拉萨—丽江三义航班(航班号3U8214),抵丽江三义机场(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

15:15—16:00在丽江三义机场取行李,做落地核酸检测;

16:00—16:20由杨某驾车送至草海镇母屯村委会报备;

16:20—16:25由杨某驾车送回草海镇母屯村委会母屯村家中后未外出。

8月13日

10:40—11:00由周某驾车前往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

11:00—11:28在县人民医院院外核酸采样点外围排队等候核酸采样,期间11:05—11:11从采样点外围排队等候处步行到南诏百货店买矿泉水;

11:28—12:45从县人民医院大门进入核酸采样点排队采样;

12:45—13:10离开核酸采样点,由周某驾车到新华公交车停车广场阿鹏小吃就餐(县乡村振兴局北侧);

13:10—13:30由周某驾车从阿鹏小吃一起到草海镇母屯村委会母屯村苏某家中;

13:30—13:40在草海镇母屯村委会母屯村苏某家中;

13:40—20:20由周某驾车送回草海镇母屯村委会母屯村家中后未外出。

目前,鹤庆县正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应急方案有序开展流调溯源、临时管控、区域核酸检测等应急处置工作。

在此向广大群众和游客作如下提醒:若有与李某某在同一场所、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尽快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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