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福建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8月9日起,在思明区辖内划定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区
岭兜西二里1—6号(西)、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前埔东路20号西侧)、湖滨南路711—737号。
二、低风险区
思明区辖内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厦门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总台记者韩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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