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滨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马光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光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为官不廉,违规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马光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光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