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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规范公函管理 严防“舌尖上的腐败”

“您好,这是我们此次出差的公务接待函。”日前,娄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周振军赴某单位办理相关公务事项时,出示有编号和统一格式的公务接待函。

为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2022年5月,娄底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了公务接待专项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空白公函”“虚假公函”“公务接待审批不严”和“报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在交办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市纪委监委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职能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近期,娄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娄底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用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推行统一格式的公务接待函,由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编号印制,实现来源清、去向明、可倒查,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函使用登记和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台账,推进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化建设。

《通知》规范源头管理和接待流程,娄底市公务接待函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印制,统一格式,实行一函一号,一函一公章。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公函,因公务外出需使用公函时,填写《公务接待函使用登记台账》,记录“接待单位”“公函编号”“日期”“人员数量”和“公务事由”等,明晰每张公函的去向和使用情况。娄底市、县之间的公务活动实行统一格式的公务接待函,无标准公函不得接待;娄底市外人员来娄进行公务活动,凭公函、活动(会议)通知或方案予以接待。接待单位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经审批后安排公务接待用餐,及时登记接待用餐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来宾单位”“日期”“接待地点”“人员数量”“公务事由”和“消费金额”等。

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推广使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按照“不公开不报销、要报销必公开”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将公务用餐事项相关信息,包括接待公函、用餐审批单、菜单、税务发票等,在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同向发力,适时了解公函使用登记台账和接待用餐管理核对情况,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以及审计、税务、公安等平台开展大数据比对,深挖“隐形变异”,坚决遏制“吃公函”问题。

今年以来,娄底市纪委监委出台《纠治“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监督检查协同联动;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及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精准整治“舌尖上的腐败”。1至6月,全市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4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着力营造了清正廉洁的公务接待氛围。(娄底市纪委监委张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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