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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多家餐馆因“拍黄瓜”被罚5000元 到底冤不冤?

近日,安徽多家餐馆因售卖凉菜“拍黄瓜”被罚5000元引发热议。

据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合肥市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销售的凉菜有:拍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等。但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项目中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鉴于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情节,责令涉事餐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没收违法所得15元,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此外,在池州、青阳等地也有多家餐馆因类似理由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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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印象中,饭店卖凉菜是很正常的事情,殊不知需要办理另外的许可。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则需要有专门的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今天上午,看看新闻Knews记者致电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讯热线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每个餐馆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可以选择经营范围,如果此前没有制售凉菜许可,餐饮企业又想制作凉菜销售,可以在制售凉菜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相关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对餐饮企业进行评估。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是首次发现店内无许可销售凉菜的话,一般会警告并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于5000元左右的罚款。不过,若是餐饮店在无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销售凉菜,则不适用于柔性处理原则,因为外卖销售凉菜在运输过程中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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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办理相应许可外,记者还了解到,冷食类制售还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业内人士介绍,凉菜制作看似简单,但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在没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制作环节的品质难以保证,加上季节变化、温度升高,凉菜在外卖运输过程中也更容易发生腐败变质。

不只在安徽,今年以来,山东多家餐饮店也因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经营凉菜被处罚。今年1月,山东肥城市非撸不可烧烤店、肥城市伟顺辣子鸡店均因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在网络平台经营凉菜,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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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违法所得仅15元,但处罚高达5000元,超过违法所得的333倍,是否过了?记者查询发现,根据2018年1月正式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5000元是最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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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特约评论员谷松就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从《食品安全法》和各地实施的条例来看,餐饮企业不管做什么、卖什么都要有相应的资质和许可,经营范围也都是有明确要求的,这也是市场化经营活动的必然要求和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所以,从法律上看,店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却售卖拍黄瓜,被罚5000元并不冤。

不过,也有法律人士指出,合法性虽是行政处罚的第一要求,但并不是唯一要求。在合法性之外,合理性同样是对行政处罚的必要遵循。对此,谷松表示,处罚不是根本目的,如何规范才是重点。不管是行政审批,还是行政监管或者是行政处罚,所有的行为都是为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而服务,既然有服务的属性在其中,那就要有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不单体现在日常监管和处罚中,更应该多一些事前善意的警示,比如监管部门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签发时是否可以有善意提醒,在日常监管中有善意警告等等。

一份拍黄瓜虽小,但可以做出热菜的“温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彭晓燕阮丽陈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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