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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钒留洋由足协主导?中国足协更倾向于“整队留洋”

刘若钒留洋由足协主导?中国足协更倾向于“整队留洋”

7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西甲加的斯俱乐部有意邀请现效力于中超上海申花俱乐部的23岁攻击手刘若钒加盟,相关邀请资料在送达申花俱乐部的同时,也抄送给了与西甲联盟有合作的中国足协。这也让人不由想起中国足协“支持球员留洋”的公开表态以及由此推出的一系列相关配合及保障工作计划。

不过,鉴于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契约关系,中国足协在球员留洋的问题上主要是通过掌握的各类资源,扮演“帮扶者”角色。受目前国内职业足坛大环境特别是俱乐部运营现状影响,中国足协近期协助留洋的工作暂没有具体个人目标,而是全力推动各级国字号梯队集体赴海外拉练、热身,“多出门、广撒网”,这恐怕也是当下适宜中国球员留洋,甚至“造星”的一条正路。

申花俱乐部希望出于专业技战术考虑送球员留洋

西甲加的斯俱乐部邀请刘若钒,在国足选拔队刚刚结束东亚杯之旅背景下,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东亚杯上没有登场哪怕1分钟的刘若钒,能否真的登陆西甲,却是一道复杂的问题。尽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申花俱乐部相关人士表达了支持球员留洋的态度,但也以极其审慎的态度指出具体运作工作中的难点。相关报道援引申花俱乐部高层的表态称:“如果足协有关部门真的看好我们的球员,且对于球员的去向有了目标,那么烦请给申花一份技术分析报告,至少让我们知道,送球员去某队,是完全出于专业的技战术考虑。”

从字面意思来看,似乎在运作本土球员留洋的问题上,扮演主导角色的是中国足协。不过,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虽然在此之前中国足协曾多次公开表达了对球员留洋的支持态度,但“支持”与“主导”严格不同。

球员留洋面临问题与难题可能远远超出预想

说到本土球员留洋,不得不重提中国足协去年6月初组织的一次有关球员留洋的内部工作会议。当时,中国足协希望通过自身掌握的资源,包括与欧洲俱乐部合作的资源以及球员经纪方面的资源,来协助俱乐部送球员留洋。而当时中国足协在会议纪要中就曾用中、英文明确标注过“中国足协扮演协助者”的概念。对此,协会相关人士解释说,球员与俱乐部建立了契约关系,球员留洋需要球员与俱乐部、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达成共识。在此过程中,中国足协首先要坚持尊重球员与俱乐部的原则,而不会去在留洋问题上主张什么。如果事情有了眉目或者实质进展,那么协会可以作为协助者提供一些资源支持。

在去年的专题会上,7名本土球员的留洋初步计划被提及。其中涉及的男子球员有3人,分别是张玉宁、郭田雨、段刘愚,而他们分别对应的潜在留洋目标俱乐部分别是加迪斯(实为加的斯)、格拉纳达及某比利时俱乐部。而他们当中,最终实现“留洋”的仅有被租借到葡超维泽拉俱乐部的郭田雨。而从郭田雨首段留洋之旅匆匆几个月便告一段落,武磊、李磊在欧洲联赛闯荡举步维艰来看,本土球员以个体为单位重启留洋或者说形成一定规模地留洋,其面临的问题与难题可能远远超出预想。

从规则与法律层面角度来说,由国家或地区的足球行业管理部门(足协)主导球员个体留洋都是不合适的。而这也是除球员自身技术水平、学习能力、适应能力之外,各方都需要严格明确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足协并不会以协会名义向任何海外俱乐部正式推介球员。以郭田雨留洋为例,中国足协是在两家俱乐部、球员之间达成共识之后,才通过一些资源、包括商务资源来助力此事的。

中国足协扮演幕后角色给予相应支持和保障

对于刘若钒接到西甲俱乐部邀请,如果此事属实,那么中国足协亦会以适宜的方式支持其留洋。不过协会相关人士确认,截止到目前,协会并没有就此类问题联系过刘若钒本人,也不可能越过球员所属俱乐部与海外俱乐部进行有关球员留洋(转会)的沟通。“对于球员留洋,我们会利用欧洲这块(资源)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协会扮演的肯定是幕后角色。比如分配一些商务资源等等,鼓励鼓励。”足协相关人士说。

也正是受各类现实条件制约影响,目前中国足协有关对球员个体留洋的支持计划暂无具体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协会决定利用手中的资源,推动国字号梯队整体赴欧洲锻炼。2003年龄段U19国青队与2001年龄段U21国青队(新一届国奥队)集体赴欧洲拉练、热身计划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中国足协借此之机,利用掌握的球员经纪资源,邀请部分欧洲职业俱乐部的总监、球探赴国字号梯队拉练现场关注球员。在此过程中,中国足协并不会干涉各队的备战,更不可能要求教练组有指向性地安排哪个球员必须上场,就像刘若钒在东亚杯期间并无出场记录,教练组的带队工作始终服务于全队竞争利益。

文/本报记者肖赧统筹/杜锐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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