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池市纪委监委到凤山县凤城镇检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情况时发现,该镇部分屯没有对公账户,村集体经济收入直接存入队干个人账户,缺乏监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督查组随即开出整改清单,督促该镇进一步加强屯级财务管理,尽快开通对公账户,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收入公开透明。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监督方式,通过蹲点督导、重点调研、“室组地”联动等模式,不断强化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四公开”的监督检查。督查组深入基层查阅资料、访谈交流、实地核查、暗访,目前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个,有效推动党委、政府主动扛起主体责任,责任部门主动履职尽责,助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前哨”监督作用,在全市推进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建设,紧盯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督促村(社区)两委将相关内容在村(居)务公开栏和项目所在屯进行公开,以基层监督来监督基层,不断促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廉洁高效、公开透明。
针对公开方式单一、知晓率低、覆盖面小等突出问题,宜州区纪委监委在“清风宜州”微信公众号开通“信息查询”专栏,点击进去便可查询“民生资金”“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村务公开”等。“现在好了,打开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足不出户就能随时、随地查看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群众反映,手机查询平台非常方便群众进行查阅,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更高了。目前,“清风宜州”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2万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低保、社会救助、危房改造等事项审核中向群众索取、收受“辛苦费”等作风问题,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为确保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信息完整、真实可靠,推动涉及群众切身重大利益事项如实公开,东兰县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县四家班子内部公开,主要领导之间互相监督。明确要求,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过程必须要在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审计部门对于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分配、流向定期开展审计,确保资金项目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此外,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开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资金项目公开内容信息,对资金项目申报、施工、验收情况进行全方面监督。今年以来,该县已公开乡村振兴资金项目331个34474万元,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南丹县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四公开”工作大格局,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监管。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在项目地设置监督岗,在项目点公开联系电话和举报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时跟进工程进度。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成立督导组,由1名副书记带队,重点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干部履职、指标分配、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安全使用。今年来,对虚报套取易地搬迁安置房指标的1名党员和在精准识别工作中失职失责的2名干部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将案例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河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