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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戴口罩闯台北市政大楼又打警察 改判拘30天

中新网7月21日电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男子吴某被控没戴口罩欲闯台北巿政府,并打伤2名警察。一审判吴某无罪,二审认定构成妨害公务,改判拘役30天,缓刑2年,案经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历审判决指出,新冠疫情期间,台北市市政大楼实施加强防疫措施,禁止未配戴口罩者入内。2020年8月25日上午,男子吴某未戴口罩进入市府大楼北门,经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2名警察劝说后,仅将衣领上拉遮住口鼻,仍欲强行进入。

吴某随后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遭起诉妨害公务罪嫌;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吴某是因为警察限制他行动,而与对方发生扭动、挣脱的单纯肢体冲突,并未有其他积极攻击行为,判决无罪。

检方不服提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认为,吴某只因自己对于戴口罩规定的不耐及自认为疫情已受控制、无染疫之虞,执意挑战台北市府已经公告并劝导超过两周的规定,进而对警方施暴;从警察证词、伤势判断,吴某是积极且持续抵抗、反击,构成妨害公务罪。

二审审酌,吴某从未认为自己有错,遑论表达悔意,更不断倒果为因,还称自己不会传染别人,态度实属不佳,但考虑已与受伤警察和解,判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

二审并考虑,吴某一时冲动犯案,并非恶意敌视警察执法,且社会各界莫不希望疫情早点结束,回归正常生活,出外不用再戴口罩;二审希望吴某经此侦、审教训及罪刑宣告,能善意体谅基层执行防疫措施的辛苦,切勿再犯,宣告缓刑2年。

吴某不服二审判决提起上诉,台“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并无违背法令,日前予以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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