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贴标、制售假冒名牌热水壶,三人难逃法网!

正义网上海7月20日电(通讯员黄迪)电热水壶由于其加热速度快,使用方便,几乎是每家必备的小家电。不法分子瞄准这一巨大的市场潜力,贴标、制售假冒某品牌的电热水壶,以此牟取巨额利润。近日,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4万元;判处杨某、庞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

2019年底,曹某创业失败,并欠下150万元的外债。听说卖假货利润很高,曹某便想通过制作假冒大品牌的电热水壶来赚钱还债。2020年4月,曹某找到了当地一家电器厂,并通过该厂采购了不带商标的电热水壶和电源底座。与此同时,他还专门租借一个房间,为白版电热水壶印刷上品牌商标,假冒某知名品牌电热水壶在网上销售。

为牟暴利,曹某将贴标后的假冒品牌电热水壶翻倍出售。一年里,曹某先后使用自己及亲属的身份信息注册了网店数家,用来售卖假冒电热水壶,并牟取大量非法利益。

2021年3月,杨某在与曹某闲聊得知,曹某竟在网上售卖假冒电热水壶牟利,没有工作的杨某便提出希望能一起参与网店经营,并且还打算拉亲姐夫庞某一起入伙。于是,2021年6月开始,曹某、杨某、庞某三人分别出资3万左右,共同合伙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电热水壶,并约定了三人平分所有网店的利润。之后,三人进行大致分工,由曹某负责采购白板电热水壶、贴标,由杨某和庞某负责打包和发货。

2021年7月底,某品牌公司发现三人在网上卖假货侵权后,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人与某品牌达成和解协议,并支付了9万元和解金。然而和解之后,三人还是不知悔改,仍旧继续在网络平台售卖假冒品牌电热水壶,直到2021年9月被警方抓捕归案。

到案后的三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某品牌公司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因仅发现三人网络店铺的售假行为,却不掌握整个生产销售假冒电热水壶的事实、情节和金额,且三人之后继续侵犯权利人利益,故三人与某品牌公司前期的民事行为不影响认定其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后经审计,曹某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单独生产销售及2021年6月伙同杨、庞两人共同生产销售假冒电热水壶的金额共计196万余元;杨某、庞某二人生产销售假冒电热水壶的金额共计136万余元。

近日,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阅读:
在希望的田野上 早稻收割收获抓紧进行 收获过六成 甘肃兰州现有高风险区103个 中风险区19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