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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走好检察赶考路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俊瑛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俊瑛

检察机关当时刻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止于至善,实现检察工作升级蝶变。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以“力行”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为交出“质量建设年”优异答卷吹响进军号,走好检察赶考路。

在一切“从政治上看”中依法能动履职。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履职必须讲政治,检察机关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向同行,与首都和区域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做到检察工作一切“从政治上看”。我院把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北京市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在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上同向发力。紧紧聚焦最高检、北京市检察院业务考核数据,切实发挥“思想理念”在推动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以及主观能动性,着力研究并破解“郊区”“小院”“案少”等限制因素,以政治思维、政治智慧、先进理念解决制约检察职能发挥、检察履职成效和影响检察制度优势的突出问题,鼓舞全体人员齐心协力干事创业,实现检察发展“质”的飞跃。

在“为大局服务”中依法能动履职。我院立足门头沟区的首都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围绕“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为“绿水青山门头沟”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聚焦生态涵养区域精准发力,围绕“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要求,打造“生态检察+”特色品牌,建立内外部联动机制,解决办理案件时“四大检察”融合不够、相互掣肘的问题,推动提前介入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侦查、引导取证全覆盖,合力办理涉全局性、跨部门或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生态保护案件,以检察履职守护好“绿水青山”底色。

我院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金山银山”成色。深化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结合实际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做到真整改、真合规。继续发挥我院在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的“窗口”服务作用,坚持主动对接服务,深入推进接诉即办工作,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及涉法难题,借助专家力量为企业排忧解难。

在“为人民司法”中依法能动履职。我院聚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突出实行检察履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重视诉源治理,重视并善于从具体案事件中见微知著,运用好检察建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等,促进相关工作建章立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以“初心”暖“民心”、以“我管”促“都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抓好内外部配套机制建设,做到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如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席会、监督线索移送等机制,落实好线索横向移送、逐级接续监督,以及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检察职能,深化检察工作“一盘棋”的生动局面;与区司法局会签协议,建立完善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法律共研、信息共享、争议共调、滥权共管。

我院在做优刑事检察的基础上,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深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不断拓宽支持起诉范围。如对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提起民事诉讼,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好“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强化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全力开展好“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切实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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