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某被巡察单位有一辆拟报废的公务车,但一直未妥善处理,建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着重关注这类问题”“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财务人员聘用、管理等方面问题重重,建议组织人事部门着重关注这方面问题......”
近日,黔南州委巡察办“点对点”、“面对面”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介绍巡察“活情况”。探索开展巡察“活情况”介绍是黔南州委巡察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各项监督深入贯通协同的有效方式及创新举措。
据悉,“活情况”是指被巡察单位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各巡察组在巡察谈话中洞悉出的潜在问题、在查阅资料中分析出的潜在隐患、在走访调研中挖掘出的潜在风险。会前,该州巡察办认真制定了十二届州委第一轮巡察“活情况”介绍方案,反复研究巡察“活情况”介绍工作细节,分门别类列出“活情况”清单后,实事求是地反馈给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
“‘活情况’介绍机制不仅倒逼各巡察组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还对日常监督部门监督盲区和短板进行沟通指导,及时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建议,促进各监督部门充分掌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情况,有效提升了巡察质效。”州委巡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进一步明确各监督部门在整改监督方面的职责,对需要加强整改监督的进行再梳理,对整改监督的方式进行再研究,着力破除整改监督惯性思维,有效解决整改监督存在盲区、滞后等问题,推动各监督部门在监督方向和措施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全州各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方式方法,把贯通融合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惠水县巡察办探索建立巡察整改督导机制,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18家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导6次,发现问题123个,提出指导性建议55条,有效破解监督力量分散、多头监督的问题。龙里县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整合“室组”力量,按“一周一督查”方式,分批次对11个被巡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督促被巡单位完成问题整改26个,整改完成率100%。健全完善制度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黔南州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