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举措,大便民——法官从“头”管到“尾”,为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扫清障碍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官司打赢了

不少当事人在领取赔付款时却犯了难

一边是繁琐复杂的领款手续

一边是急需医药费的伤者

如何有效解决这一矛盾

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开出了“妙方”

从案件办理

到权益实现

法官们从“头”管到“尾”

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具有数量大、单个案件标的数额大的特征。相较于其他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为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且由保险公司赔付,在裁判后赔付方主动赔付等原因,在执行方面几乎没有难度。

由于赔付款中涉及需退还被保险人垫付款的部分,在过去的几年,为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避免原告拿到保险金后不予退还的纠纷发生,绝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调解或判决文书后会附上法院公账的户名和账号,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汇至法院,再由法院通知当事人统一领款。

此做法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也得到了保险公司和当事人的好评。然而,随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案件款的发放笔数和金额不断增加,该方式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一是由于保险公司汇款频繁,并以“车牌号”对款项进行标识,导致案件款到账后不能第一时间识别为哪个案件的款项;二是由于需要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款和协调各领款人的时间,导致即使款项到了法院,当事人也不能第一时间领取;三是不便于体现部分保险公司和其他赔付方想要直接赔付给当事人的意愿。

鉴于以上情况,近期,民一庭法官延续“最大程度给当事人提供便利”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赔付方式,引导案件赔付方将赔付款直接赔付给当事人,并制定了更详尽的文书附表:

小举措,大便民——法官从“头”管到“尾”,为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扫清障碍

小举措,大便民——法官从“头”管到“尾”,为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扫清障碍

两种表格分别针对不同的赔付情况,表1适用于多个赔付方赔偿原告,表2适用于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和退还被保险人垫付款。收款方银行账号和银行信息在庭审结束后直接由当事人提供,并由付款方确认,在文书制作后输入表格中。两种表格的金额均为最终的分配金额,明细清楚,避免了当事人因案件款发放发生矛盾,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可依据该表格直接打款,高效便捷。

每年经新洲区法院发放的交通事故的赔付款近400笔,总金额高达3000万元。新的方式,能够保障案件的权益人第一时间收到赔付款,省去了中间走法院账号和领款的时间,这对许多因交通事故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来说,更好地化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相关阅读:
浙江今日最高气温41.2℃,预计周末高温略缓下周再次加强 在希望的田野上·三夏时节 目前市场粮源充足 主产区小麦收购进度明显快于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