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在担任北碚区原水土镇云丰村党委书记期间,伙同村民杜某共同贪污国家花木搬迁补偿款47万余元……近日,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大会,向党员干部公开通报田某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此前,北碚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村党委书记田某贪污国家花木搬迁补偿款,连豪华车都开上了。
当时云丰村因开发建设涉及大量征地拆迁,但田某家并非拆迁户,此前家里也一直不富裕,为何突然出手如此阔绰?结合群众的举报和田某个人经济状况,区纪委监委决定成立调查组做进一步核查。
“你开的那辆车是你买的吗?”在谈话中调查组单刀直入。
“是我买的,现在国家政策好,大家生活都越来越好,我也买了这个代步车。”田某显得派头十足。
“为什么购车票据显示,刷卡付款的是杜某?你们是什么关系?”调查组事先已有准备。
“杜某和我是朋友,我们一起合伙做花木生意。之前赚了些钱分红,我没要现金,就让他帮我支付了购车款。”田某似乎也有准备,若无其事地答道。
“合伙办的企业里你的出资金额是多少?你们利润分配比例怎么商定的?”面对调查组的一连串追问,田某要么推说记不清,要么默不作声。
为打破僵局,调查组到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核实田某合伙办企业情况,走访当地群众了解田某的口碑表现,摸排合伙人杜某的社会关系和经营情况。
“据我们了解,你所说的花木企业根本就没盈利,哪里来的分红?哪来的钱够你买豪车?”调查组再次找到田某。
“我上次记错了,那个购车款不是分红,而是我们花木企业的搬迁补偿款。”田某继续狡辩。
调查组见田某提到关键信息“搬迁补偿款”,趁热打铁,摆出有力证据回应。“这是当时的搬迁测绘资料,你们合伙企业那块地根本就不属于搬迁补偿范围,哪里来的搬迁款?”“这是杜某的银行流水及有关证言证词……”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田某终于卸下了伪装。“是我太眼红了。”田某坦白交代,他利用担任云丰村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杜某(已另案处理)成立花木企业,伪造土地租赁协议,骗取国家花木搬迁补偿款47万余元,田某分得4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车款。
最终,田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违纪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通讯员王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