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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司法权力制约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中新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张素)“无论任何时候,我们对司法权力制约监督的态度都是旗帜鲜明的、一以贯之的,那就是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说,必须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经验的同时,面向持续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这场会议对各级法院作出诸多部署。

为“不断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构建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对司法权力运行进行充分而有效的监督制约。同时明确,要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突出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专业监管功能”。

“要以完善党的领导监督机制为统领,推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贯通”,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确保始终为党和人民利益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职尽责。

会上还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压实各级法院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全面监督职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清除害群之马,注重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共同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陶凯元、高憬宏、马世忠、杨万明、穆红玉、杨临萍、贺小荣、李勇、刘贵祥,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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