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7月6日巴彦淖尔市新增本土感染者4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将4人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急寻与其行程轨迹有重合的人员。
01确诊病例1国某活动轨迹如下:
6月29日,6:00国某和周某某坐朋友关某某的车到春雨超市西最后一家早餐店吃饭;6:30到物流园铖源公司院里干活;11:00到金隆源饭店吃饭,后在阳光超市买水,随后返回物流园铖源公司院里继续干活;19:00驾车前往母亲家接妻子吕某某返回中蒙家园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6月30日,9:28国某和妻子驾车到甘其毛都口岸消防队进行全员核酸检测;10:00驾车与妻子到其生活区母亲林某某家吃饭;12:00前往汇鑫源超市,然后驾车去物流园区、普兴公司附近饭店送菜,随后返回汇鑫源超市干活;20:00国某和妻子自驾回家,当日再未外出。
7月1日,9:00国某和妻子开车去了母亲林某某家;9:30自驾前往生活区找司机朱某某去普兴门口修车(蒙L65515,国内车,集装箱);10:00回到其母亲林某某家中,小韩诊所韩大夫到母亲林某某家给其妻子吕某某输液,输完液后回到中蒙花园家中,期间未外出;13:00国某去汇鑫源超市帮老板刘某某干活,晚饭时间记不清楚(可能在其母亲林某某家中用餐可能在汇鑫源超市用餐);20:00去其母亲家接上妻子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2日,9:46自驾前往生活区红旗五金购买一桶发泡胶(老板孙某某);购买完发泡胶以后,驾车去普兴南门口修车(蒙L65515,国内车,集装箱);11:10到物流园区五金店购买了一把螺丝刀,当时五金店内有3、4个人;11:46返回普兴南门口继续修车,期间打电话叫来卖轮胎的张某的儿子帮助修车,期间又叫来一名修电路的人员(名字不清楚),卖轮胎与修电路两人没有接触,但都与国某有接触;13:00到物流园区老唐汽车配件店购买了雨刷电机和雨刷连接杆、雨刷臂等,当时店内有老板和其妻子,之后将配件送到普兴南门口修车,因配件不合适,又将配件退还老唐汽车配件店,老板于15:10将钱退还国某;15:14到老唐汽车配件店对面口岸物流通泽超市购买矿泉水,期间与老板接触;15:40回到生活区其母亲林某某家中,打电话请小韩诊所韩大夫到母亲林某某家中为其妻子吕某某输液,期间一直待在母亲家中未外出;20:00同付某某到酒吧街东北兄弟烧烤店吃饭,同桌吃饭还有其父亲国某某、其妻子吕某某、关东小酒馆老板(不清楚名字)、汇鑫园超市老板刘某某;22:00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3日,9:30与妻子吕某某到申通公司取快递,9:40取完快递;9:46与妻子吕某某驾车到达生活区母亲林某某家中,之后与妻子到小超水产(接触老板夫妇)与汇鑫园超市(接触人员不清楚)买东西;11:00购物后与妻子吕某某回到其母亲林某某家中做饭;中午,在母亲林某某家中休息;15:48到申通快递取快递;15:54回到中蒙花园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4日,8:34驾车去庆华4号楼鸿鹄配件店买配件(付款时间为8:40,接触老板1人),9:00去普兴修车(蒙L65515);9:40到普兴加油站加油(接触加油员1人);10:00到汇鑫源超市干活(具体接触什么人不清楚);12:35到生活区红旗五金店购买东西(接触老板1人),后回到汇鑫源超市;中午在汇鑫源超市吃午饭,18:00返回中蒙花园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5日,11:00驾车(蒙LT1321)到物流园周某某(朋友)家串门;12:30驾车回到中蒙花园家中(中午未吃饭);13:40驾车(蒙LT1321)去汇鑫源超市;15:00国某和汇鑫源老板刘某某去春雨超市旁的银行存钱未果,后去钟楼旁的河套银行存钱;15:20去交警队对面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接触加油员1人);15:30到镇医院做核酸排队期间,去关东小酒馆送菜(期间未接触人),送完菜后返回医院;15:50完成核酸采集后,返回汇鑫源超市干活;18:00和汇鑫源超市送货的货车员一起将货物搬到超市库房;19:00和汇鑫源超市老板刘某某一同到钟楼旁空地货卸(没有接触人),后返回汇鑫源超市吃饭;20:00饭后回到中蒙花园家中,当日再未出去。
已采取的措施:国某现在乌拉特中旗定点医院治疗。
02确诊病例2吕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6月29日,早晨感觉有点感冒,7:00自驾车辆(车牌蒙EU9539)到甘其毛都镇生活区婆婆林某某家中,电话联系甘其毛都镇小韩诊所韩大夫,到其家中为其输液至10:30后在婆婆家中未外出;19:00吕某某和丈夫国某驾车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6月30日,8:30吕某某和国某驾车到甘其毛都口岸消防队参加核酸检测;9:00和国某驾车到婆婆家中,电话联系甘其毛都镇小韩诊所韩大夫,到婆婆家中为其输液至13:00,后在婆婆家中未外出;20:00吕某某和国某驾车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1日,9:00吕某某和国某驾车到其婆婆家中,电话联系甘其毛都镇小韩诊所韩大夫,到其婆婆家中为其输液至14:00,后在婆婆家中未外出;20:00和国某驾车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2日,8:00出发自驾车辆到婆婆家中,电话联系甘其毛都镇小韩诊所韩大夫,到婆婆家中为其输液至14:00,期间一直在其婆婆家中;20:00吕某某陪同国某在甘其毛都镇酒吧街东北兄弟烧烤与其朋友刘某某、付某某和关东小酒馆老板及其父亲国某某吃饭;22:00吕某某和国某驾车回家,当日再未外出。
7月3日,9:30吕某某和国某驾车到甘其毛都镇申通快递取快递后,10:00到其婆婆家中;11:00到甘其毛都镇小超水产买菜(接触老板娘1人),之后到甘其毛都镇汇鑫源超市买菜,随后返回其婆婆家中做饭、吃饭、午休;16:30到汇鑫源超市购买水果后回到婆婆家中,期间未外出;19:00吕某某和国某驾车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4日,7:00至7:30自驾车辆到甘其毛都镇生活区汇鑫源超市售货(接触配货人员及客人),之后一直在汇鑫源超市;17:30自驾车辆到甘其毛都镇邮政快递取快递(接触1名取快递人员)后,回到汇鑫源超市售货,期间未外出;21:00自驾车辆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7月5日,7:30自驾车到汇鑫源超市售货,当日未离开超市;21:00自驾车辆返回家中,当日再未外出。
已采取的措施:吕某某现在乌拉特中旗定点医院治疗。
03确诊病例3付某活动轨迹如下:
6月29日到7月4日8:00一直在甘其毛都镇,未前往其他地方。
7月4日8:00左右,付某与付某某姐弟二人从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自驾车(车牌:吉AR09C8)出发;9:10分到达乌拉特中旗闹林花公墓祭奠,9:30离开闹林花公墓;10:00到乌拉特中旗人民银行办理业务;10:10从银行出来到乌拉特中旗一菜店(名字不详)买水果,期间停留半小时左右;10:40二人从菜店出发11:30到达乌兰D家旁张铁军门市放水果,停留10余分钟;12:00到中旗客运站路东拉面馆就餐;13:00二人驾车从乌拉特中旗离开于14:03到达五原县中国人民银行办业务(银行未上班,车内停留到14:30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办业务);16:00步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对面的人寿保险公司一楼咨询业务,16:10离开人寿保险公司;16:20到建设银行五原支行办理业务;16:34到中国工商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五原西街支行办理业务;17:33从中国工商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五原西街支行离开,17:48到中石化城北加油站加油;18:15左右到国道二手车市场荣丰路口往东200米路北(无店名,老板1:李某,老板2:仁某);18:30到达王来生菜市场柴四鸡店,停留5分钟左右;18:40到达汽车城顺通车行(车行人员均已下班,未进商店),二人一直在车行外面看车,停留到20:00左右二人自驾车离开;20:20二人与柴某某在贾大驴肉馆吃饭(单间);22:36付某、付某某与柴某某三人离开贾大驴肉馆步行到温馨酒店办理入住手续(付某入住807房间),之后未外出。
7月5日,8:50付某、付某某二人步行到贾大驴肉馆门前找车,未进店;9:23到五原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证处办理业务,期间付某未下车;9:55付某某下楼到车中取物品之后又返回政务中心六楼公证处;10:42二人自驾车到汽车城顺通车行,停留两小时左右;13:06二人自驾车到祥和东门小马牛肉拉面馆就餐;13:43就餐后付某到拉面馆对面服装店(搜衣坊:丁某某)、水果商店(立旺综合超市:郝某),进去在门口看了一下(俩家店均未扫码),未购物,未近距离接触其他人;13:47付某某到盛世附近立旺综合门市购物;随后二人自驾车到达五洲商城,14:21二人进入五洲商城;付某到二楼电梯右手边斜对面内衣店购物(新美针织,李某某)14:32付款离开,付某某到商城二楼上卫生间;随后二人分开,付某某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业务,付某前往五洲商城对面运动门店看衣服,到过对面所有经营运动服的店看衣服(李宁、安踏、特步等商店),后在特步购买衣服(售货员:张某某,15:19付款);15:41二人到达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红卫分理处(具体停留时间不清);16:11二人到达中国银行五原支行(具体停留时间不清);16:47二人到五原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采核酸;随后二人自驾车去接顺通车行老板李某,17:10李某带二人到温馨港湾酒店一楼办理入住(付某住8337房间)后李某离开;20:20左右二人乘坐出租车(蒙LY8302,司机:王某)到老羊倌羊架子馆吃饭;21:54二人乘坐出租车(司机:李某某蒙LY4852)返回温馨港湾酒店再无外出。
已采取的措施:付某现在五原县定点医院治疗。
04无症状感染者1付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6月29日到7月4日8:00一直居住在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生活区平房C2栋,期间来往于汇鑫源商店与甘其毛都镇区平房。6月30日8:52,7月3日16:08到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结果阴性。
7月4日,8:00左右,付某某与其姐付某从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驾车(吉AR09C8)出发;9:10分左右到达乌拉特中旗闹林花公墓祭奠;9:30左右离开闹林花公墓于10:00左右接到乌拉特中旗人民银行电话办理业务;10:10分左右从银行出来到乌拉特中旗一菜店(具体店名不详)买水果,期间停留半小时左右;10:40左右从菜店出发与其姐付某于11:30左右到达乌兰D家旁张铁军门市放水果,停留10余分钟;12:00左右到中旗客运站路东拉面馆就餐;13:00左右与其姐付某驾车从乌拉特中旗出发于14:03到达五原县人民银行办业务(银行未上班,车内停留到14:30进入银行办业务);16:00左右步行到人民银行对面的人寿保险公司一楼咨询,16:10左右离开人寿保险公司;16:20到建设银行五原支行办理业务;16:34到中国工商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五原西街支行办理业务;17:33从中国工商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五原西街支行离开;17:48到中石化城北加油站加油;18:15左右到荣丰路口东200米路北二手车店(无店名,老板1:李某,老板2:仁某);18:30到达王来生菜市场柴四鸡店,停留5分钟左右;18:40到达汽车城顺通车行(车行工作人员均已下班,未进店),二人一直停留到20:00左右自驾车离开;20:17左右到旺客来旋转小火锅买烟;20:20左右与其姐和柴某某在贾大驴肉馆吃饭(单间);22:36分左右离开贾大驴肉馆步行到温馨酒店办理入住手续(8楼,具体房号不清楚)。
7月5日,8:50左右步行到贾大驴肉馆找车;9:23左右到五原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证处办理业务;9:55左右下楼到车中取物品之后又返回政务中心六楼公证处;10:38到政务中心楼下德郡药店为其姐买药(布洛芬胶囊、立克解酒药);10:42左右自驾车到汽车城顺通车行与车行老板李某见面,停留两小时左右;13:06左右到祥和东门小马牛肉拉面馆就餐;13:43就餐后其姐付某到拉面馆对面服装店(名字记不清)、水果店(名字记不清)门口进去看了一下(俩家店均未扫码),未购物,未近距离接触其他人;13:47到盛世附近立旺综合门市购物;14:10左右到五洲商场西门李宁门店;14:21左右到达五洲商场二楼上卫生间;14:35到达五洲商场对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原县支行营业厅(具体停留时间不清);15:41左右到达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红卫分理处(具体停留时间不清),后于16:11到达中国银行五原支行(具体停留时间不清);16:47到五原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采核酸;17:10分左右与李某见面,李某带领其与其姐到温馨港湾酒店一楼办理入住(8329房间),后李某离开;20:20左右与其姐付某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蒙LY8302,司机王某)到老羊倌羊架馆吃饭;21:54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蒙LY4852,司机李某某)返回温馨港湾酒店再无外出。
已采取的措施:付某某现在五原县定点医院治疗。
请与上述4名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或疾控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