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破解制约园区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改革创新和项目建设的主阵地。近日,银川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抓两头、活中间、一体四分”的改革思路,要求全市产业园区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转型升级、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制约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增强园区功能优势,走特色化、集约化、专业化之路。
《实施意见》明确了整合优化园区布局、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建立以员额总控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授权赋能等九个方面改革内容。对现有园区布局整合优化,银川iBi育成中心更名为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银川公铁物流园整体并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丝路经济园)更名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不再纳入园区管理和考核范畴。整合后,全市11个园区调整为8个,即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苏银产业园、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园区按功能分为工业类、服务业类、海关特殊监管区3类。实行为期5年的园区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收益封闭运行机制,构建园区与辖区政府利益成果共享机制,推动园区通过自身努力形成良性循环,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
为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制定了《银川市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统筹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突出园区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同时,强化目标效能考核,制定《银川市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干部奖惩挂钩,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银川综合保税区列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县(市)区管理园区均列为所属县(市)区财政预算单位。下放园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园区在市县权限内的规划选址、施工许可、市场监管、人事劳动等审批权限。通过放权、让权,授权赋能,激发活力,赋予园区更加独立、完整的行政审批权,对企业开办、建设项目审批、生产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经济管理权限应放尽放,做到“园区的事园区办”,持续优化投资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以有条件的园区为试点,允许面向社会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进入园区班子,并逐步向全市园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