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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就近就地参与防疫工作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安徽宿州发布《宿州市疫防指发布6、7、8号令》:

关于开展6.2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清零、大服务、大提升”行动的令(指挥部令第6号)

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清零、大服务、大提升”行动,现命令如下。

一、主要内容

以村(社区)为单位,依托“三长”、网格员等现有防控组织体系,7月4日、5日、6日开展三轮大排查,全面排查核酸采集等漏检人员、困难群众和工作短板,确保三日内实现社会面清零。对排查出的漏检人员,立即组织核酸和抗原检测,视检测结果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对排查出的群众实际困难,逐一上门沟通对接,分清轻重缓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对排查出的工作短板,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举措。通过集中攻坚,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指挥部开通“12345疫情服务专席”,同步听取民意、收集问题。采取“受理登记—梳理交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闭环受理模式,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原则上在4小时内初步办结、及时反馈。

二、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指挥部、村(社区)专班要切实扛起属地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调动“三长”、网格员积极性,鼓励自查自报。指挥部将根据核酸结果每日通报未清零的村(社区),对因排查疏漏未实现清零的单位、个人,一律严肃问责到位,三轮排查后仍未清零的村(社区),对包保干部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4日

关于泗县交通干道和保供运输车辆畅通的令(指挥部令第7号)

为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确保交通干道和保供运输车辆畅通,不影响物流通行活力,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规定,结合泗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下达交通干道和保供运输车辆畅通命令。

一、规范入境货运车辆运输

货运车辆驾驶员应提前向收发货单位报备相关信息。货运车辆行驶至目的地公路防疫检查点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仅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人)。查验符合要求后,已提前报备的,由收发货单位提前到公路防疫检查点进行接引;未提前报备的,由公路防疫检查点引导至临时停车场,通知收发货单位派人接引。收发货单位接引后,实行非接触装卸作业,落实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做到全程引导、全程服务、全程闭环、全程监管。入境后仍有其他运输任务的,由下一收发货单位派专人引导,继续履行闭环管理。如短时间内不离开或者不再执行运输任务的,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加强出境货运车辆管理

货运车辆驾驶员(非中高风险地区管控范围内的人员)离开泗县前,可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方式,办理《安徽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及时审核发放,为货运车辆驾驶员出行提供方便。此外,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目的地收发货单位报备信息证明,公路防疫检查点对上述证明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放行。

三、引导过境货运车辆通行

1、对可以通过高速公路过境的货运车辆,引导其不驶离高速公路过境。

2、对可以通过国省干线公路绕行城区的货运车辆,在G104泗县睢宁交界、G104泗县五河交界和G343泗县泗洪交界等主要过境国省干线公路防疫检查点设置绕行指引牌、印发提示单,引导车辆绕行。其中:东西向过境车辆通过S303(江苏睢宁县→S303→灵璧县→埇桥区)或G344(江苏省泗洪县→G344→蚌埠市五河县、固镇县→埇桥区)绕行;南北向过境车辆通过G235(江苏睢宁县→G235→江苏省泗洪县→蚌埠市五河县)或S229(江苏睢宁县→灵璧县→埇桥区→S229→G206、344→蚌埠市境内)绕行。

3、对确需经过城区过境的货运车辆,在入境公路防疫检查点完成查验,符合条件的张贴通行封条,载明入境检查点名称及入境时间、出境检查点名称及预计出境时间、车内司乘人员数量、主要途经路线,快速安全通过,经出境防疫检查点核验收回封条后驶离。

四、保障交通干道通行畅通

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不得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对确需设立的公路防疫检查点,须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设立。(依据《关于加强科学精准防控保障人员货运畅通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406号)。

五、对出境入境小型客车和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的查验管理,按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4日

关于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立即到社区报到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令(指挥部令第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就组织市、县(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立即到社区报到,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命令如下:

一、立即报到集结。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7月5日上午前全部无接触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红码、黄码人员等按要求居家观察、接受隔离,已经在疫情防控一线,以及怀孕、产假、身患严重疾病的人员除外),就近就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泗县、灵璧县的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全部立即报到,迅速开展工作。各社区对报到人员要进行登记,成立临时党组织统一管理,并组建微信联系群,确保联系畅通、响应及时。

二、逐人定岗定责。各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有序组织、合理安排报到人员,编组调度管理,精准分配任务,定人定岗定责。要根据报到人员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情况,合理分配参与卡口值守、核查登记、物资保障、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报到人员不分职务、级别,一律接受社区领导。共产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身份,积极认领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三、科学履职尽责。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报到人员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指挥调度,工作在社区、责任在社区、管理在社区,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社区和单位党组织同时报告。在中高风险地区社区报到的,一律集中在社区食宿,原则上不返家。担任“小区长”“楼栋长”和“单元长”的,要认真履行“三长”职责,做到“三明白”、做好“五件事”。泗县、灵璧县报到人员,要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清零、大服务、大提升”行动,7月4日、5日、6日开展三轮大排查,全面排查核酸采集等漏检人员、困难群众和工作短板,确保三日内实现社会面清零。四、加大保障支持。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逐人摸排,督促抓紧报到“参战”,并及时掌握履责情况。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为报到人员提供口罩、酒精等必要防护用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统筹协调本单位和社区防控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抽调人员参加与防控工作无关的工作。五、强化考核激励。市县疫情防控督导组将报到人员履职情况列为督导重要内容,加强明察暗访。对不按规定报到、推脱应付的,社区党组织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门,汇总到县(区)委组织部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疫情结束后,社区党组织要通过一定形式,将报到人员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反馈。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认定,作为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以及其他评奖记功的重要依据。

同时,要注重广泛发动无职党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亮明身份、设岗定责、争当先锋,示范带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齐心抗疫的强大合力。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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