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惠东清风
日前,经惠东县委批准,惠东县纪委监委对惠东县政协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林建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建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职工录用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亲属谋取利益;骗取财政资金并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结算拨款、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建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建欢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林建欢简历
林建欢,男,1964年8月出生,汉族,惠东稔山人,大学学历,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1月起历任惠东县稔山镇计生干部、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2007年12月任惠东县稔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1年6月任惠东县财政局副局长;
2012年8月任惠东县平海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5年12月任惠东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2019年3月任惠东县政协教科文卫体与文史委员会主任(2019年12月晋升为四级调研员);
2021年9月任惠东县政协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