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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开启“四轮驱动”模式探索同级监督“新路子”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民和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通过“召开专题辅导、印发实施方案、列出责任清单、开展警示教育”四种模式,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走出了一条同级监督“新路子”,切实提升了监督实效,夯实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召开专题辅导,筑牢思想“防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重点强调“一把手”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工作起关键性作用,是一地一域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对“一把手”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各级“一把手”依规依纪履职用权的行为准则。在辅导中,对中央和省市印发文件中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中的对象、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全县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共计320余人参加了辅导会,会后撰写并提交了心得体会。印发实施方案,标出工作“红线”。针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问题和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县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将对同级党委开展政治监督、同级党委“一把手”和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列为监督内容,通过提醒督办、谈心谈话、执行述责述纪述廉制度、做实审计监督、情况通报、纪律建议、约谈谈话、公开公示等监督方式,有效发挥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监督,促进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加强自身建设、廉洁高效规范行使权力,自觉适应党内监督“新常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半年,开展县级领导、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廉政谈话350余人次,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和重点工作推进滞后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23人次,下发督办通知及工作提醒函10份,5位乡镇党委书记、3位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2位县委派出党工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别进行了述职。列出责任清单,明确监督“界线”。为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县纪委监委根据《海东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总结推出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六个一”工作举措以及《2022年民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制定并印发《民和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细化监督措施内容31条,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链条,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推动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目前,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和部分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守住廉洁“底线”。通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任前廉政谈话、推送廉政短信、更新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形式,为全面把握领导干部有关状况提供一张详实“体检表”,让“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亮出“家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促使“一把手”增强行动自觉和“不想腐”自觉,明白自己的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带头落实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压紧压实“一把手”监督的政治责任。目前,对549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进行廉政审查,受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问题线索7件7人,已办结2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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