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样红TV
今天,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监测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按照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监测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优化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监测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优化调整重点行业人群
分类及检测频次
在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办〔2022〕85号)确定的27类重点人群分类基础上,参照省防控办确定的重点人群分类,优化调整全市重点人群分类及频次,并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新的重点行业人群检测频次要求自6月28日零时起开始实施,超过规定天数未检测的,“衢通码”赋黄码。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在原有建立的人员数据库基础上,按照新的分类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人员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实现重点人群全覆盖。
优化调整一般人群检测频次
自6月28日零时起,全市除重点人群以外的其它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7天一次,超过7天未检测的,实施“衢通码”赋黄码。后续可结合全国及省内及周边疫情情况,动态调整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政策。各地可根据核酸检测人群及频次调整情况合理安排核酸采集点位及采样时间。
常态化落实
“衢通码”查验和赋码管理
全市各公共场所继续从严落实测温、戴口罩和“衢通码”查验工作,黄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市、县两级大数据部门按照不同人群常态化检测频次要求,继续通过短信、弹窗、赋码等各类有效方式,做好日常监测和通报管理。
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频次清单
来源: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徐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