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喜迎二十大·建设高质量检察队伍征文(摘登)”今天开栏,该栏目旨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是检察队伍建设经验和成效的展示平台。稿件均选自最高检政治部组织的征文,敬请关注。
用好考核指挥棒实现分类管理新突破
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韩春阳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对相关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队伍素能是“本”,最终归属是“效”。多年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坚持“政治首关”,依托考核赋能精确分类管理、精准识别考核指标,通过严把入口标准、狠抓归口管理、实现出口跟踪,按下激励干警加速键。
设置高入口标准确保考核指标科学化
我院坚持把讲政治作为分类管理标尺和量化分解考核指标的首要准则,探索将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所期、所盼作为核心内容纳入考核范围。探索形成“案件类型+办案时限+社法效果”的复合型检察官及助理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制定“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部署”的复合型司法行政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同时,结合各岗位类别特性,植入考核“特岗专栏”,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个规定”等重点项目列入检察人员考核范围,力求将政治标准细化且融入办案业务实绩。
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我院因人施策,探索建立了“三个区分”和“三个紧贴”考核标准,即区分领导干部与普通干警,区分司法行政、司法辅助和司法办案人员,区分专岗专案与普岗本职;紧贴日常考核,紧贴案件质量评查,紧贴岗位特性实际,真正实现了各类检察人员考核指标“针对性分类管理全覆盖”。同时,我院合理吸收疫情防控、专案办理等特殊任务权重,确保考核体系成为反映干警遵规守纪、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晴雨表”。在“靶向”激励下,我院28名干警驰援抗疫一线,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立功受奖。
此外,我院还设立负向反馈警示牌,通过揭短亮丑倒逼工作质量持续攀升;设置“检察干部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让干警思想有所惧、言行有所戒。
搭建业务实绩与分类管理考核“关联桥”
我院坚持动态更新调整,重点探索从单纯以工作强度、办案数量为主的计件式考核,向以工作成效、办案效果为标准的实效式考核转变。根据下沉式征求意见实现双向反馈,按照反馈结果每季度调整分类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运用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内部观摩、检察听证等手段,用办案效果“说话”,倒逼高质高效完成考核。
同时,我院坚持案件为重、质效为先,逐步构建起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影响“案-件比”的重点因素设定明确的加减分项,推动检察官将每个案件办到极致。在科学管理考核体系的激励下,我院“案-件比”不断优化。
我院持续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在指标设置、赋分权重调整、持续跟踪问效等方面,更加注重以考促为、以评带干,用个人绩效的出色完成带动部门绩效的整体提升,有效促进职能部门主动创新社会治理。2021年,我院梳理并制定民生项目清单30项,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19个,为群众办实事207件,较上一年度上涨173%。同时,我院依托考核,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由检察长带队深入企业调研、深入学校讲法治课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助力“老字号”企业良性发展。今年以来,院领导集中化解重复信访63件,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从“模块式”考核向“跟进式”考核延伸
我院重点探索从“模块式”考核向“跟进式”考核延伸,建立工作“政治标签”,完善“担当备注”,依托考核更加突出干部在重大任务、专项行动、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两年来,我院通过组织鉴定、专项评定、听取知情人意见等方式,对33名被上级单位抽调执行各类重大任务的干部开展跟踪考核,为其中5人晋升检察官等级;在5名主动报名参加乡村振兴计划的干部中,3人被确定为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以考核结果牵引出干部的向上动力。
我院合理运用“一导三查”,通过日常督导、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检查等动态考核方式,实现内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实时掌握。对考核结果实行定期定向反馈,以全流程监督助推办案提质增效。坚持加快构建“信息化考核”工作模式,通过系统性数据分析、过程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考核管理工作高效快捷。结合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检察人员,用好问责利器,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
我院还结合素能培训、选树典型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对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促使检察官真正成为自身办案的管理者、规范运行的受益者和司法善意的传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