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6月21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南都记者注意到,通报中提到了陈某志等人过往涉及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情况。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显示,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2015年12月12日,陈某志以追讨索要债务为由,指使刘某、高某、侯某亮、王某对商某凯实施殴打后非法拘禁,经伤情鉴定商某凯为轻伤。2018年9月23日,陈某志明知他人向其抵债的轿车为盗抢车辆,仍指使么某宇、范某松隐瞒事实将该车质押贷款14.8万元。
2022年6月9日,陈某志、陈某亮、李某等7人在唐山某酒店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资金66.03万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此次警方通报中提到的陈某志曾涉非法拘禁案件一事,南都此前已有报道。据南都此前报道,该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定,2015年12月12日18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身份尚未查清),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刘某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
此后,刘涛等人将商某强行带上车牌号为×××的黑色帕萨特离开,将其带到陈某志(刑拘在逃)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至次日12时许,被害人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经鉴定,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
南都记者还检索发现,一个名为“路北巡控”的美篇账号曾在2019年7月3日发布名为“110那些事——光明里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的文章。通过对比该篇文章内的案发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姓名等信息,可知与前述警方通报和裁判文书中的案件为同一起。
“路北巡控”上述文章中提到,陈某志等人在大院将商某凯殴打后,将其关在车的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
此外,南都记者注意到,该篇文章提到,时任光明里派出所所长范立峰当时针对此案专门成立破案小组。2022年6月21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称,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通报中提到,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