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随州6月20日电(通讯员彭俊轩)明知他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为非法获利,仍然帮忙收购和运输。近日,湖北省随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对沈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0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沈某在明知黄某(另案处理)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仍先后四次驾驶货车到黄某滥伐树木的现场,以每吨400元的价格收购黄某雇人滥伐的栎树,沈某先后支付黄某1.35万元,随后将购得的栎树运输至随县三里岗镇,以每吨450元的价格卖给周某(另案处理)。10月11日,沈某在运输栎树途中被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测算,被告人沈某共计收购、运输滥伐的林木蓄积54.8433立方米。案发后,沈某到随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主动退缴违法所得5000元。
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沈某在明知是黄某滥伐的林木的情况下,仍对其林木予以收购、运输,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滥伐的林木罪。鉴于其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综合考虑对沈某从轻处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