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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为蔬菜产业发展装上“检察引擎”

为蔬菜产业发展装上“检察引擎”

2022年4月,检察干警到蔬菜批发市场了解疫情防控情况。

2022年4月,检察干警到蔬菜批发市场了解疫情防控情况。

位于沂蒙山腹地的山东省兰陵县是久负盛名的蔬菜生产基地,全县年种植蔬菜110万亩以上,年产量400万吨,主要销往长三角地区,承担着上海约60%以上的蔬菜供应量。近年来,兰陵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打击、保护、服务相结合,通过强化“四大检察”全力助推菜乡经济社会发展。

水土好,大葱长势更好

“现在水土好了,俺们村民种植的大葱长得更高、更绿了……”3月30日,当兰陵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爱英与同事们再次走进大仲村回访调研土壤修复情况时,该村村委会主任老刘兴奋地说。

2016年10月,大仲村村民马某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租赁村内一场地非法修建炼铅炉,雇佣他人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熔炼加工成铅锭,共炼铅80余炉,生产铅锭310余吨,产生毒害性的废渣160吨,熔炼过程中对土壤、空气产生严重污染。大仲村盛产大葱和生姜,马某的行为已对蔬菜种植质量造成严重危害,当地群众忧心忡忡。

2020年3月,兰陵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马某等人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9月,该县法院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马某等7名被告人一年五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判决其赔偿污染物处置费、土壤修复治理费、土壤检测费共计65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

两年来,兰陵县检察院共办理环境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12件,以司法保护为蔬菜生产种植农户撑起一片绿荫。

清理非法融资,菜农更安心

菜农法律意识不强,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2020年3月,兰陵县检察院受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地农民高某指使刘某等人以山东龙湾蔬菜产销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许诺高息存款,公开向夏某等283名菜农揽储2400余万元。随后,该公司将上述款项用于自身经营及偿还贷款利息等,无法兑付上述存款票据,致使众多菜农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2021年11月,兰陵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做好来访群众释法说理工作,并向农业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农民储蓄知识的普及教育。

经兰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月,该县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今年初春,兰陵县检察院结合办案迅速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农村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所办20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推动了全县蔬菜合作社非法融资问题专项清理,从源头上消除了蔬菜生产供销流通等环节的隐患和风险。

“合作社的经营越来越规范了,群众很信任。”日前,兰陵县向城镇光明蔬菜业合作社负责人马明告诉记者。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蔬菜供应涉及群众基本的生活保障,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今年4月,兰陵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守护‘菜篮子’安全”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蔬菜商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而且整个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食品安全也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兰陵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农案件时,善用公开听证等形式,不仅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也构建了和谐的检民关系。“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我院每年都要到各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合作社、菜农的大棚里,讲授法治课。对于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我们留下检察官联络方式,开展一对一‘订单式’法律服务。”该院专职检委王晓光介绍。

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蔬菜产业长足发展,该院正在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意见措施。

山东兰陵:为蔬菜产业发展装上“检察引擎”

天蓝菜绿人安乐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王学斌

兰陵自然条件优越,农产品资源丰富,跑全国、卖天下,形成了“哪里有蔬菜市场,哪里就有兰陵蔬菜”的流通格局,蔬菜产业是兰陵一张亮丽的名片。

近年来,兰陵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在保护生态环境、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蔬菜产业发展装上了“检察引擎”。

我希望检察机关输出更多优质、丰富的“法治产品”,让兰陵的天更蓝、菜更绿、人民更幸福,为兰陵打造长三角地区“菜篮子”贡献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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