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6月16日电(见习记者何慧敏)6月13日至6月19日是第32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激励企业节能降碳,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绿色税制引导作用至关重要。近年来检察机关聚焦环境保护税漏征漏缴问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案件,保护国有财产的同时助力这一小税种撬动节能减排大杠杆,促使企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落到实处。
多地存在环境保护税缴纳不到位状况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征缴确立起“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机制。环境保护税是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减少排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种,我国环境保护税法明确,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然而实践中一些企业不缴、怠缴、少缴问题频发,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督促征缴环境保护税的意义不仅在于增加环境保护税收入库金额,挽回国有财产,还有助于促使环境保护税对节能降排的杠杆调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谈及征缴环境保护税现状,湖南省衡南县检察院检察官肖喜伟表示,今年4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当地110家排污单位中,82家没有申报环境保护税记录。
环境保护税不缴、怠缴、少缴现象不只发生在衡南县。“三年以来,70多个单位里只有1家缴纳环境保护税,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对于生态环境的损害也是显著的。”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检察官陈军民介绍说,2020年8月,该院在开展国有资产保护专项监督行动过程中发现,2018年1月1日以来,县本级监管的1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6个非房地产开发社会投资项目和78个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单位未缴、怠缴一般性粉尘环境保护税。
另外据记者了解,广东、安徽、湖北、河北等多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保护税缴纳不到位情况。2021年2月4日,安徽省萧县检察院查明85家排污企业欠缴环境保护税税款及滞纳金250余万元。2021年2月以来,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发现多家排污企业欠缴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达到1550余万元。
环保税种认知度低企业未主动申报
“我们发现在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未建立规范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导致涉税信息不全,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环境保护税征收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谈及环境保护税征收困难的原因,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黄飞表示。2021年8月,该院发现当地非煤矿山、在建工地、煤矿漏报漏缴环境保护税情况突出,于是召集主管部门进行诉前磋商,着重督促其明晰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督促建立征管协作机制。
“我们深入部分未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进一步实地调查后发现很多施工单位并不知道要缴纳环境保护税,主动节能减排的意识自然也不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检察官梁少春表示,在履职中发现相关责任主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的认识不足,亟需税务机关加大环境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义务人对个人所得税缴纳等法律责任的认识。
2022年4月,广东省梅州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中,对比了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税务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明细清单,以及市、县两级道路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以及市政建设项目清单,发现全市有17.12%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没有主动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监督履职推动环境保护税落实
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型税种,社会认知度不高,企业主体主动缴纳意识不强,漏缴问题严重。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履职,想到了“办法”。
多地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磋商、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021年8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院组织召开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听取税务机关执法难点,要求税务机关组织各税务所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追缴环境保护税额及收滞纳金216万余元。2021年7月,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将情况反馈给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先后3次派员与该院开展磋商,并积极整改。同时该院在辖区内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2件,督促税务机关追缴35家企业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46万余元。2021年2月23日,安徽省萧县检察院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环保和税务部门强化机制联动和制度完善,追缴税款250余万元。
2022年4月河北省曲阳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圆桌会磋商等方式,及时对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全县680余户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企业纳入征收管理,漏征的环境保护税款370.14万元也已全部缴入国库。
“孤掌难鸣,辅车相依。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过程繁琐复杂,亟须行政机关之间的配合协作、共同发力,大力畅通涉环境污染查处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收征管协作机制。”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检察官陈龙辉说,要想实现长效治理,还需强化协作机制建设。2022年5月,该院借助浙检数字应用平台,精准筛选出88条环境保护税漏征的案件线索,为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征管协作机制,该院召开听证会,促使各方在征管协作机制上达成共识,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协作的工作办法》。
2021年7月,湖南省桂阳县检察院建议地区税务部门加快升级综合治税(费)软件平台建设,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及共享力度。目前,该县已经形成“线上+线下”的协税护税格局。同时还完善税务内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
“抓好涉案问题整改的同时,还需要强化普法宣传、纳税提示等,让缴纳环境保护税成为企业主体自觉自愿意识。”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检察官陈军名表示。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发布纳税提示、曝光征管执法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纳税人及时纳税,推进行业常态化监管。目前,寻乌县税务机关已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653份,引导516户建筑施工企业对环境保护税进行自查补报,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共计95万元。2021年8月3日,河南省尉氏县院督促税务部门追缴环境保护税73.18万元,同时发放环境保护税宣传册5000份对环境保护税进行宣传。
“只有保证征管对象全覆盖且每个征管对象的排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环境保护税足额征缴到位,促进环境保护税法有效落实,才能倒逼全县企业想方设法节能减排,积极促进了绿色生产,真正发挥环境保护税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改善环境,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刘洋表示。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督促整治环保税征管不力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结后,恩施州税务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专项整改行动。2021年,全州税务机关核实申报纳税户数552户,同比增长142%,共征收环境保护税579万元,同比增长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