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张吟丰通讯员廖小娜)“今后全县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将更加规范,有效保障国有财产颗粒归仓。”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检察院分别收到了该县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检察建议的回复。目前,税务机关已经收缴到位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660余万元,并与自然资源部门就耕地占用税的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
今年3月初,湘潭县检察院在听取该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建议时,得知部分建设项目存在临时用地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为保护国有资产和耕地资源,该院对全县临时用地欠缴耕地占用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承办检察官从自然资源部门调取近两年的临时用地项目名册,确认临时用地占用土地的性质与面积等具体信息,再向税务机关确认占用农用地的项目是否已经缴纳耕地占用税,最后对临时用地到期的项目进行现场回访,核实被占用农用地是否复耕复垦到位。经核实,全县有10家临时用地项目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湘潭县检察院依法对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的监管堵点在于,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信息不共享以及自然资源部门对于临时用地的征税流程不熟悉。于是,该院多次与税务机关及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一方面向税务机关阐明检察监督与税务监管属于对国有财产保护的同向发力,要求其尽快追缴相关临时用地项目的耕地占用税,另一方面向自然资源部门深入解读耕地占用税法律法规及全省政策文件,要求其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消除双方疑虑后,湘潭县检察院分别向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随后,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迅速开展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项行动,对相关欠缴单位积极进行催收。截至5月23日,已累计征缴入库耕地占用税660余万元。同时,在该院的推动下,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以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对双方部门职责、涉税信息交换、涉税数据复核以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临时用地审批单的发放条件等予以明确,打通了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的信息壁垒,构建了信息沟通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