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销售淘汰成品油、虚标牌号等行为将被严查
6月13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发布《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以下为详情↓↓↓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遵照执行“八条禁令”:
(一)禁止销售质量不合格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
(二)禁止对公示的成品油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等信息作虚假标注;
(三)禁止破坏、改装计量器具及利用加油机计量模块实施计量作弊、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
(四)禁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
(五)禁止仿冒或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六)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七)禁止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禁止发布违法广告及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的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诚信合法经营,凡违反上述规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成品油企业,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立即整改。拒不改正,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
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现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可通过网站(www.12315.cn)、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微信公众号(陕西市场监管——走进市监——12315投诉举报栏目)、12315热线电话(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新华社、中新经纬、陕西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