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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杭锦后旗:送法到田间地头

“我们到田间地头旁听庭审,听检察官讲接地气的法治课,这种普法改变了以往发几张传单、贴几张海报、送几本书的宣传形式,让人耳目一新……”日前,谈起几天前参加的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杭锦后旗人大代表武瑞霞赞不绝口。

这次检察开放日源于一起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案件。2021年5月,黄某为防止自家庄稼被野鸡等动物啃食,将玉米粒与农药搅拌后,抛撒在自家农田及周边。同年7月,同村村民邵某放羊路过该地时,有5只绵羊因吃了黄某投放的有毒物质而死亡。经鉴定,5只绵羊价值5000余元。案发后,黄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办案检察官发现,杭锦后旗境内近年来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件,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为了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杭锦后旗检察院经与法院商讨,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将案件庭审开到群众身边。

今年5月26日,杭锦后旗双庙镇黄家滩村活动室门前早早拉起了检察开放日的横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旁听庭审。忙碌的村民也暂时放下了手头农活赶来旁听。

法庭现场,村民仔细聆听着案件的来龙去脉,进一步了解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等法律知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当庭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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