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6月13日电(记者蓝恒通讯员孙琳洁姚佳)家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的张阿姨退休后一直在家炒股,空闲时喜欢在网上看看“股经”。2020年5月,她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一则股票交流群广告,张阿姨随即扫码添加了群管理员。管理员何某将张阿姨拉入了一个股票交流群。群里每个星期都会推荐2-3个股票,张阿姨按照对方的推荐小试几次,轻轻松松就小赚一笔。于是,她把自己的亲妹妹也拉进了这个能“赚钱”的股票交流群。
没过多久,何某在微信群里称自己有了一个大行动,可以为国家复工复产作贡献,他已经和某上市公司谈好了合作,股票将有五倍的盈利。何某表示,这个项目需要80亿的资金投入才可以启动,目前还有30多亿的缺口,于是在群里,何某倡议大家和他一起从货币市场将30多亿的缺口赚回来,并推荐了一个货币交易平台。已然尝过“牛股”甜头的张阿姨等人在群里纷纷表示支持。
之后,张阿姨和妹妹就都收到了对方推送来的货币平台客户经理二维码名片,并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对方自称吴经理。吴经理随后给张阿姨和妹妹发送了“某交易平台会员转币通道”流程,在流程里有账号信息,对方称是平台老板的个人账户,需要阿姨们将钱转到这个账号内,后台的工作人员会将二人转入的钱转换为美元,之后再将钱转到两人在平台的账户里。张阿姨姐妹信以为真,将“老本”都收集了起来,凑了700万元汇入了“指定账户”。
这么大笔的资金汇出,张阿姨的妹妹心里总是有些放心不下。就在转账的第二天,她偶然看到一些反诈宣传资料,似曾相识的手法让她慌了神。察觉不对的她,立马去找了姐姐张阿姨,两人瞬间意识到被骗了,赶紧去派出所报了案。
通过转账的银行接收账号顺藤摸瓜,警方先后抓获了收购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甲、林某乙以及出售自己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黄某。经审查,海曙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林某甲、林某乙提起公诉,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张某、黄某提起公诉,海曙区人民法院对上述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