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中的风险点发现更早、处置更及时
浙江义乌:研发数字监督模型助力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
日前,由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危险作业罪案件在义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以危险作业罪判处非法经营、存储危化品的徐某、夏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今年3月,义乌市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依托该院“行刑衔接闭环管理”数字应用平台,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数字专项监督。
“研判显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中,隐患管理类数量最多,占比达40%,危化品违规存储、混放混存、场所周围人员密集等问题集中,对公共安全危害最大。”在数字专项监督数据研判会上,该院检察长陈新指出问题所在。很快,该院运用“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研发数字监督模型,通过提取无证经营、处罚金额、危化品数量等要素后进行数据对比碰撞,锁定8条涉嫌危险作业罪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截至5月26日,除已经宣判的2起案件外,还有一起涉嫌危险作业罪案尚在审查起诉中。
“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我们对全市92家涉爆粉尘企业进行了风险点辨识及核验,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51个,立案调查10件,停业整顿2家,有效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义乌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队队长刘嘉庭反馈。从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到社会治理,安全生产领域数字专项监督成效初现。据悉,金华市检察院已在两级院推广义乌市检察院经验并部署专项监督,推动全域溯源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目前,义乌市检察院安全生产领域数字专项监督已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与“八号检察建议”有机结合,深化物流行业安全监管专项监督,探索构建寄递物流危险品数字监督模型。针对首批发现的7条问题线索,该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执法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形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协同共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