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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及时推动清除影响行洪的安全隐患

汛期到来前,河道隐患排除了

近日,在辖区主河道灞河、辋川河的汛期到来之前,陕西省蓝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及时推动清除了影响行洪安全的三处隐患。

蓝田县水道密集,今年3月,根据西安市总河湖长令,蓝田县检察院开展了全域河湖安全公益诉讼守护活动。“在辋川古河道,我们发现了三处危险点:一处是关停的沙石厂的钢筋水泥料台直接延伸到河道上,一处是遗留水电站的废弃厂房紧邻河道,还有一处是养蜂人搭建的简易房离河道很近。”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宋晓玲说。

对此,蓝田县检察院与该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辋川镇政府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讨论整改方案,并督促该县河长制办公室依法履职。随后,该院又向防汛减灾属地责任单位——辋川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在汛期前及时清除辋川河道周边的违法建筑,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辋川镇政府积极组织专业破拆队进行施工。由于沙石厂的钢筋水泥料台和水电站废弃厂房都曾做过地基处理,破拆队作业时对地基面松动土层又专门进行了新的夯实处理,防止其塌陷或形成空洞,导致溃堤现象发生。施工结束后,该县水务局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地质恢复勘查和安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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