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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

鉴于当前雨水情形势发展,依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10日13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继续做好防汛工作。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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