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6月9日电(记者蓝恒通讯员方芳张金阳)男子觉得盆景好看,便化身“采花大盗”,多次在夜间作案,先后将14盆花卉盆景搬回家。近日,经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悉,贺某平时喜欢养花,2021年4月中旬,他路过一户人家,看到院落里种植的赤楠盆栽精巧别致,便动了贪念,趁着夜色无人注意,连盆带花搬上了自己的轿车。之后贺某驾驶小汽车,用黑色塑料遮住车牌号,戴着黑色鸭舌帽、蓝色口罩,陆续光顾多户村民的院子,盗窃杜鹃、金豆、兰花等14盆盆景。
到案后,据贺某供述,偷来的盆景没有贩卖营利,只送给了朋友两盆,其余全部种在自己家里。目前,贺某盗得的盆景已发还给被害人,其家属赔偿了相关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