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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种植大麻并贩卖 江西一男子获刑

正义网宜春6月7日电(通讯员徐秦)近日,由江西省万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洗钱案依法宣判,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3万元。

据悉,被告人郭某在2018年就曾因向他人贩卖大麻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刑满释放不久后,郭某又“重操旧业”。2021年6月至7月,郭某从他人手中购买10颗不同品种的大麻种子,在家中卧室、阳台进行毒品大麻的种植。同年12月22日,郭某与四川省成都市一男子李某通过聊天软件商议,以50元/克的价格卖给李某共25克毒品大麻。

2021年12月24日,李某花费1250元通过某软件购买了198个虚拟货币,并于次日通过该软件提取至郭某提供的提币地址。郭某收币当日便转移至国外虚拟货币平台进行销售,随后购买者将1175.78元转账至郭某的银行账户。2021年12月26日,郭某通过快递将大麻叶夹杂在鱼丝、山核桃、食用油等农副产品中邮寄至李某提供的地址。

2021年12月28日,李某在取装有毒品大麻的快递时被万载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称重,郭某邮寄的毒品大麻净重24.82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并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通过国外网站将毒资转换为现金,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告人郭某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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