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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三级高级法官潘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百色市纪委监委对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三级高级法官潘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潘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服务对象车辆,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潘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百色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百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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