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1日10时开始,考生可自行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打印《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准考证(临时)》、《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单独招生公共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临时)》,并妥善保管。6月7日上午,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临时)和身份证进入考点,第一科开考前,凭此证换取正式准考证,此后各科目考试须凭正式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6月1日10时至6月3日17时,考生还需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市2022年高考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本人考前及考试期间居住地址、封控管控情况、紧急联系人等信息,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
考前和考试期间,如考生遇到突发情况(本人被确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和居住小区被确定为封控或管控区域等),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学校(报名单位)。考生学校(报名单位)会及时将调整后的考试安排“一对一”通知考生。请考生服从所在考区和学校(报名单位)安排。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开考前35分钟(语文科目为考前40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外语科目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16:30,其他科目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
五、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标准化考试模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的指导下正确粘贴个人信息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须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不再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八、试题答案要全部答在答题卡上,在试题册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九、考生要按答题卡上注意事项所列要求作答。要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不得在答题卡上规定答题区域外作答,也不得在答题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
十、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
十一、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整理好,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检查无误并允许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考试材料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十三、考生不得将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十四、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2022年高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遵守。
一、考生须按要求继续做好考前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报告监测情况。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考生所在社区出现或解除封管控等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名单位)报告。
二、考生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应遵守北京市和所在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流动和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和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考前及考试期间保持学校(单位)、家庭两点一线。
三、考生须于考前1天(6月6日),按所在学校(报名单位)要求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赴考途中应做好安全防疫工作,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考试期间送考家长不得在考点门口、周边聚集。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考点校要求保持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不合格的(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考点校研判,视情况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参加考试除进行身份核验时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并配合考点医护人员进行诊断。
七、考试结束,考生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开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拥挤交谈,保持安全距离,要服从考点校工作人员引导,不得在考点校内逗留。
八、6月7日、6月8日下午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考点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
九、考前和考试期间,考生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监测情况,对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考生紧急联系人要在考前和考试期间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