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31日电继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后,中国31日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当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扩围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通知明确,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同时,四部门还强调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完)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