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就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潜在隐患,定期加强交流分享;希望通过以干代训,让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提高办案能力.....”5月24日,合肥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
今年4月,合肥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六项举措(试行)》,从清单台账管理、处置建议规范、请示报告制度、案件质量评查、综合分析研究等方面,切实加强21家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和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质量,确保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定性问题、精准处置问题。
“要健全完善调度指导、请示报告、监督督促、纠偏纠错等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控,形成工作闭环。各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要做到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专人负责。同时,要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分析,综合了解情况,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的方式,提出处置建议,并向市属企业党委请示汇报。”合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发现处置不规范、取证不到位、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确等问题,要现场提出指导意见。必要时,采取“室组企”联动等方式提级办理、领办督办、协同办理。
同时,合肥市纪委监委还对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认定、处理结果、处分执行、程序手续等方面,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关注违纪违法问题处置不到位、处分送达宣布不及时、年度考核不合规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案件查办质量。通过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错误处理、处分决定,及时纠偏纠错,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下一步,合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规范管理,通过嵌入监督、融合式监督、日程式监督,全面提升案件查办效能,以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