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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即日起有序恢复经营开放展览馆、室内体育馆等场所

5月27日,辽宁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当前,鞍山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满足市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经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前期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所有公共场所开放。

一、从即日起,在严格落实鞍山市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有序恢复下列场所经营开放。

1。全市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

2。全市社区活动中心、足疗店、酒吧、养生馆、按摩店、美容院、月子中心等各类室内生活服务场所。

3。全市展览馆等密闭公共场所。

4。全市各类早市夜市(含露天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宠物市场、鲜花店等。

二、从即日起,全市各类养老院、福利院恢复探视活动。要严格探视管理流程,落实探视预约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风险。

三、全市歌舞厅、KTV等各类演艺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各类室内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有公共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开放前要对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同时设置单独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备用。所有从业(工作)人员返岗前需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所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易鞍码、健康码、行程卡)、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等防控措施,对健康码为非绿码和行程卡带“*”号的人员不得让其进入。

六、各地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相关行业放开管控的具体举措。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上述单位(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或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场所)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关停;对因瞒报、谎报或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李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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