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监督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近日,景德镇市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景德镇市交警支队昌南大队辅警王瀚清、方翔、汪强和机动中队辅警戴慧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21年3月17日,市交警支队昌南大队辅警王瀚清在对查获的超载货车进行罚款后,与该大队辅警方翔、汪强和机动中队辅警戴慧斌一同接受该货车司机安排的宴请和足浴。2022年5月12日,王瀚清、方翔、汪强、戴慧斌受到开除处理,负有领导责任的昌南大队中队长余文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乐平市后港镇徐家畈村委会冯家村小组、菱田村委会菱田村小组违规向企业拉赞助问题。2021年12月,乐平市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就“滥发请柬拉赞助”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后港镇徐家畈村委会冯家村小组、菱田村委会菱田村小组顶风违纪,仍按往年做法,以村里老人“冬至”过节用餐费名义向企业发送请柬拉赞助,分别收取2家企业1000元和2000元赞助费。2022年4月2日,冯家村小组组长冯云有、菱田村小组干部石木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徐家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洪敏根、菱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石扬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2起典型案例,有的自律意识不强,管不住嘴乱吃喝;有的政商关系不清,管不住手索取好处,与景德镇市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相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入剖析反思,强化纪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本领,做到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
通报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以鲜明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推动省委、市委“一号改革工程”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定位,对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特别是对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方和单位要开展“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综合瓷都清风)
责任编辑:刘德宾